《周禮》周 禮·秋官司寇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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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刑官之屬: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師,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主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縣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訝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剌,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約,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職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厲,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隸,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隸,百有二十人。
蠻隸,百有二十人。
閩隸,百有二十人。
夷隸,百有二十人。
貉隸,百有二十人。
布憲,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殺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廬氏,下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蠟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二人。
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閭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柞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薙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壺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銜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儀,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環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訝,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貨賄,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朝大夫,每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則,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家士亦如之。
大司寇之職,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以五刑糾萬民:一曰野刑,上功糾力;二曰軍刑,上命糾守;三曰鄉刑,上德糾孝;四曰官刑,上能糾職;五曰國刑;上願糾暴。以圓土聚教罷民,凡害人者,寘之圓土而施職事焉,以明刑恥之,其能改者,反於中國,不齒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圓土者殺。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於朝,然後聽之。以嘉石平罷民,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以肺石達窮民,凡遠近煢獨、老幼之慾有復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國、都鄙乃縣刑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刑象。挾日,而斂之。凡邦之大盟約,蒞其盟書,而登之於天府,大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凡諸侯之獄訟,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獄訟,以邦法斷之。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大祭祀,奉犬牲;若祀五帝,則戒之日,蒞誓百官,戒於百族。及納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奉其明水火。凡朝覲、會同,前王,大喪亦如之。大軍旅,蒞戮於社。凡邦之大事,使其屬蹕。
小司寇之職,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其位,王南鄉,三公及州長、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東面,小司寇擯以敘進而問焉,以眾輔宣告而弊謀。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附於刑,用情訊之。至於旬,乃弊之,讀書,則用法。凡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一曰議親之闢,二曰議故之闢,三曰議賢之闢,四曰議能之闢,五曰議功之闢,六曰議貴之闢,七曰議勤之闢,八曰議賓之闢。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聽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及大比,登民數,自生齒以上,登於天府,內史、司會、冢宰貳之,以制國用。小祭祀,奉犬牲。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大賓客,前王而闢。後、世子之喪,亦如之。小師,蒞戮。凡國之大事,使其屬蹕。孟冬,祀司民,獻民數於王,戔拜受之,以圖國用而進退之。歲終,則令群士計獄弊訟,登中於天府。正歲,帥其屬而觀刑象,令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用常刑。」令群士,乃宣佈於四方,憲刑禁,乃命其屬入會,乃致事。
士師之職,掌國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罰,一曰宮禁,二曰官禁,三曰國禁,四曰野禁,五曰軍禁,皆以木鐸徇之於朝,書而縣於門閭。以五戒先後刑罰,毋使罪麗於民:一曰誓,用之於軍旅;二曰誥,用之於會同;三曰禁,用諸田役;四曰糾,用諸國中;五曰憲,用諸都鄙。掌鄉合州黨族閭比之聯,與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罰慶賞。掌官中之政令,察獄訟之辭,以詔司寇斷獄弊訟,致邦令。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二曰邦賊,三曰邦諜,四曰犯邦令,五曰撟邦令,六曰為邦盜,七曰為邦朋,八曰為邦誣。若邦凶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令,令移民通財,糾守緩刑。凡以財獄訟者,正之以傅別約劑。若祭勝國之社稷,則為之屍。王燕出入,則前驅而闢。祀五帝,則沃屍及五盥,洎鑊水。凡刉珥,則奉犬牲。諸侯為賓,則帥其屬而蹕於王宮。大喪,亦如之。大師帥其屬而禁逆軍旅者,與犯師禁者而戮之。歲終,則令正要會。正歲,帥其屬而憲禁令於國及郊野。
鄉士掌國中,各掌其鄉之民數而糾戒之,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職聽於朝,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刑殺,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則王會其期。大祭祀、大喪紀、大軍旅、大賓客,則各掌其鄉之禁令,帥其屬夾道而蹕。三公若有邦事,則為之前驅而闢。其喪,亦如之。凡國有大事,則戮其犯命者。
遂士掌四郊,各掌其遂之民數而糾其戒命,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二旬而職聽於朝,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就郊而刑殺,各於其遂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則王令三公會其期。若邦有大事聚眾庶,則各掌其遂之禁令,帥其屬而蹕。六卿若有邦事,則為之前驅而闢。其喪,亦如之。凡郊有大事,則戮其犯命者。
縣士掌野,各掌其縣之民數,糾其戒令而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旬而職聽於朝,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刑殺,各就其縣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則王命六卿會其期。若邦有大役聚眾庶,則各掌其縣之禁令。若大夫有邦事,則為之前驅而闢。其喪亦如之。凡野有大事,則戮其犯命者。
方士掌都家,聽其獄訟之辭,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獄訟於國,司寇聽其成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書其刑殺之成,與其聽獄訟者。凡都家之大事聚眾庶,則各掌其方之禁令,以時修其縣法。若歲終,則省之而誅賞焉,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
訝士掌四方之獄訟,論罪刑于邦國。凡四方之有治於士者造焉,四方有亂獄,則往而成之。邦有賓客,則與行人送逆之。入於國,則為之前驅而闢。野亦如之。居館,則帥其屬而為之蹕,誅戮暴客者。客出入則道之。有治則贊之。凡邦之大事聚從庶,則讀其誓禁。
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在其後。左嘉石,平罷民焉。右肺石,達窮民焉。帥其屬而以鞭呼趨且闢。禁慢朝、錯立、族談者。凡得獲貨賄人民六畜者,委於朝,告於士。旬而舉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凡士之治有期日,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期內之治聽,期外不聽。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凡民同貨財者,令以國法行之。犯令者,刑罰之。凡屬責者,以其地傅而聽其辭。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凡報仇讎者,書於士,殺之無罪。若邦凶荒、札喪、寇戎之故,則令邦國、都家、縣鄙慮刑貶。
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辨其中國,與其都鄙,及其郊野,異其男女,歲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於王,王拜受之,登於天府。內史、司會、冢宰貳之,以贊王治。
司刑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若司寇斷獄弊訟,則以五刑之法詔刑罰,而以辨罪之輕重。
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贊司寇聽獄訟。壹刺曰訊群臣,再刺曰訊群吏,三刺曰訊萬民。壹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然後刑殺。
司約掌邦國及萬民之約劑。治神之約為上,治民之約次之,治地之約次之,治功之約次之,治器之約次之,治摯之約次之。凡大約劑書於宗彝,小約劑書于丹圖。若有訟者,則珥而闢藏,其不信者服墨刑。若大亂,則六官闢藏,其不信者殺。
司盟掌盟載之法。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及其禮儀。北面詔明神,既盟,則貳之。盟萬民之犯命者。詛其不信者,亦如之。凡民之有約劑者,其貳在司盟。有獄訟者,則使之盟詛。凡盟詛,各以其地域之眾庶,共其牲而致焉。既盟,則為司盟共祈酒脯。
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徵者,辨其物之■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入其金錫於為兵器之府;入其玉石丹青於守藏之府。入其要,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入於司兵。旅於上帝,則共其金版。饗諸侯,亦如之。凡國有大故而用金石,則掌其令。
司厲掌盜賊之任器貨賄。辨其物,皆有數量,賈而楬之,入於司兵。其奴,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於舂□。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亂者,皆不為奴。
犬人掌犬牲。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瘞,亦如之。凡幾珥沈辜,用駹可也。凡相犬牽犬者屬焉,掌其政治。
司圜掌收教罷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飾,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雖出,二年不齒。凡圜土之刑人也,不虧體,其罰人也,不虧財。
掌囚掌守盜賊。凡囚者,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桎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罪。及刑殺,告刑于王,奉而適朝士加明梏,以適市而刑殺之。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奉而適甸師氏,以待刑殺。
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凡殺其親者,焚之;殺王之親者,辜之。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刑盜於市。凡罪之麗於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與有爵者,殺之於甸師氏。凡軍旅、田役,斬殺刑戮亦如之。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積。
司隸掌五隸之法,辨其物而掌其政令。帥其民而搏盜賊,役國中之辱事,為百官積任器。凡囚執人之事,邦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役其煩辱之事,掌帥四翟之隸,使之皆服其邦之服,執其邦之兵,守王宮與野舍之厲禁。
罪隸掌役百官府與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凡封國若家,牛助為牽彷,其守王宮與其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蠻隸掌役較人養馬。其在王宮者,執其國之兵以守王宮。在野外,則守厲禁。
閩隸掌役畜養鳥而阜蕃教擾之,掌子則取隸焉。
夷隸掌役牧人養牛馬,與鳥言。其守王宮者,與其守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貉隸掌役服不氏而養獸而教擾之,掌與獸言。其守王宮者,與其守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布憲掌憲邦之刑禁。正月之吉,執旌節以宣佈於四方。而憲邦之刑禁,以詰四方邦國,及其都鄙,達於四海。凡邦之大事合眾庶,則以刑禁號令。
禁殺戮掌司斬殺戮者。凡傷人見血而不以告者,攘獄者,遏訟者,以告而誅之。
禁暴氏掌禁庶民之亂暴力正者。撟誣犯禁者,作言語而不信者,以告而誅之。凡國聚眾庶,則戮其犯禁者以徇。凡奚隸聚而出入者,則司牧之,戮其犯禁者。
野廬氏掌達國道路,至於四畿。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若有賓客,則令守塗地之人聚柝之,有相翔者,誅之。凡道路之舟、車■互者,敘而行之。凡有節者及有爵者至,則為之闢。禁野之橫行,逕喻者。凡國之大事,比修除道路者,掌凡道禁。邦之大師,則令埽道路。且以幾禁行作不時者、不物者。
蠟氏掌除骴。凡國之大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以及郊野。大師、大賓客亦如之。若有死於道路者,則令埋而置楬焉,書其日月焉,縣其衣服、任器於有地之官,以待其人。掌凡國之骴禁。
雍氏掌溝瀆、澮、池之禁。凡害於國稼者,春令為阱擭溝瀆之利於民者;秋令塞阱杜擭。禁山之為苑澤之沈者。
萍氏掌國之水禁。幾酒,謹酒,禁川遊者。
司寤氏掌夜時。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遊者。
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鑑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為明□焉。
條狼氏掌執鞭以趨闢。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子男則二人。凡誓,執鞭以趨於前,且命之。誓僕、右曰殺,誓馭曰車轘,誓大夫曰敢不關,鞭五百。誓師曰三百,誓邦之大史曰殺,誓小史曰墨。
脩閭氏掌比國中宿互柝者與其國粥,而比其追胥者而賞罰之。禁徑逾者,與以兵革趨行者,與馳聘於國中者。邦有故,則令守其閭互。唯執節者不幾。
冥氏掌設弧張。為阱擭以攻猛獸,以靈鼓驅之,若得其獸,則獻其皮革、齒、須備。
庶氏掌除毒蠱,以攻說禬之嘉草攻之。凡驅蠱,則令之,比之。
穴氏掌攻蟄獸,各以其物火之,以時獻其珍異皮革。
翨氏掌攻猛鳥,各以其物為媒而掎之,以時獻其羽翮。
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陽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剝陰木而水之。若欲其化也,則春秋變其水火。凡攻木者,掌其政令。
薙氏掌殺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則以水火變之。掌凡殺草之政令。
硩蔟氏,掌覆夭鳥之巢。以方書十日之號,十有二辰之號,十有二月之號,十有二歲之號,二十有八星之號,縣其巢上,則去之。
翦氏掌除蠹物,以攻禜攻之。以莽草薰之,凡庶蠱之事。
赤犮氏掌除牆屋。以蜃炭攻之,以灰灑毒之。凡隙屋,除其貍蟲。
蟈氏掌去蛙黽。焚牡菊,以灰灑之,則死。以其煙被之,則凡水蟲無聲。
壺涿氏掌除水蟲。以炮土之鼓驅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殺其神,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則其神死,淵為陵。
庭氏掌射國中之夭鳥。若不見其鳥獸,則以救日之弓與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則以大陰之弓與枉矢射之。
銜枚氏掌司囂。國之大祭祀,令禁無囂。軍旅、田役,令銜枚、禁囂呼嘆嗚於國中者,行歌哭於國中之道者。
伊耆氏掌國之大祭祀,共其杖鹹。軍旅,授有爵者杖,共王之齒杖。
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閒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侯之災。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爵,以同邦國之禮,而待其賓客。上公之禮,執恆圭九寸,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纓九就,貳車九乘,介九人,禮九牢。其朝位,賓主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擯者五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再祼而酢。饗禮九獻,食禮九舉,出入五積,三問三勞。諸侯之禮,執信圭七寸,繅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纓七就,貳車七乘,介七人,禮七牢。朝位,賓主之間七十步,立當前疾,擯者四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而酢,饗禮七獻,食禮七舉,出入四積,再問,再勞。諸伯執躬圭,其他皆如諸侯之禮。諸子執谷璧,五寸,繅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五斿,樊纓五就,貳車五乘,介五人,禮五牢。朝位,賓主之間五十步,立當車衡,擯者三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不酢,饗禮五獻,食禮五舉,出入三積,壹問、壹勞。諸男執蒲璧,其他皆如諸子之禮。凡大國之孤,執皮帛以繼小國之君,出入三積,不問、壹勞,朝位當車前,不交擯,廟中無相,以酒禮之,其他皆□小國之君。凡諸侯之卿,其禮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及其大夫士,皆如之。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謂之侯服,歲壹見,其貢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甸服,二歲壹見,其貢嬪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男服,三歲壹見,其貢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採服,四歲壹見,其貢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衛服,五歲壹見,其貢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要服,六歲壹見,其貢貨物;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壹見,各以其所貴寶為摯。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遍存,三歲遍覜,五歲遍省,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辭命;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十有一歲,達瑞節,同度量,成牢禮,同數器,修法則;十有二歲王巡守殷國。凡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協其禮,賓而見之。若有大喪,則詔相諸侯之禮。若有四方之大事,則受其幣,聽其辭。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諸侯春人貢,秋獻功,王親受之,各以其國之籍禮之。凡諸侯入王,則逆勞於畿,及郊勞、□館、將幣,為承而擯。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使適四方,協九儀賓客之禮:朝、覲、宗、遇、會、同,君之禮也;存、覜、省、聘、問,臣之禮也。達天下之六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道路用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以竹為之。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用谷璧,男用蒲璧。合六幣:圭以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錦,琥以繡,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諸侯之好故。若國札喪,則令賻補之。若國凶荒,則令賙委之。若國師役,則令槁禬之。若國有福事,則令慶賀之。若國有禍災,則令哀弔之。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乃其萬民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悖逆暴亂作慝猶犯令者為一書,其札喪凶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為一書。凡此五物者,每國辨異之,以反命於王,以周知天下之故。
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將合諸侯,則令為壇三成,宮旁一門,詔王儀,南鄉見諸侯,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同姓。及其擯之,各以其禮:公於上等,侯伯於中等,子男於下等。其將幣,亦如之。其禮,亦如之。王燕,則諸侯毛。凡諸公相為賓,主國五積三問,皆三辭拜受,皆旅擯,再勞,三辭,三揖,登,拜受,拜送主君郊勞,交擯,三辭,車逆,拜辱,三揖,三辭,拜受,車送,三還,再拜。致館亦如之。致飧如致積之禮,及將幣,交擯三辭,車逆拜辱,賓車進,答拜,三揖,三讓,每門止一相。及廟,唯上相入,賓三揖三讓,登,再拜授幣,賓拜送幣,每事如初。賓亦如之,及出,車送,三請,三進,再拜,賓三還三辭,告闢。致饔餼,還圭。饗食,致贈。郊送,皆如將幣之儀。賓之拜禮,拜饔餼,拜饗食,賓繼主君,皆如主國之禮。諸侯、諸伯、諸子、諸男之相為賓也,各以其禮相待也,如諸公之儀。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則三積,皆三辭拜受。及大夫郊勞,旅擯三辭,拜辱,三讓,登聽命,下拜,登受,賓使者,如初之儀。及退,拜送,致館,如初之儀。及將幣,旅擯三辭,拜逆,客闢,三揖,每門止一相。及廟,唯君相入,三讓,客登,拜,客三辟授幣,下出,每事如初之儀。及禮,私面,私獻,皆再拜稽首,君答拜,出及中門之外,問君,客再拜對,君拜,客闢而對。君問大夫,客對,君勞客,客再拜稽首,君答拜,客趨闢。致饔餼,如勞之禮。饗食,還圭,如將幣之儀。君館客,客闢,介受命,遂送,客從,拜辱於朝。明日,客拜禮賜,遂行,如入之積。凡侯、伯、子、男之臣,以其國之爵相為客而相禮,其儀亦如之。凡四方之賓客,禮儀、辭命、餼牢、賜獻以二等,從其爵而上下之。凡賓客,送逆同禮。凡諸侯之交,各稱其邦而為之幣,以其幣為之禮。凡行人之儀,不朝不夕,不正其主面,亦不背客。
行夫掌邦國傳遽之小事■惡、而無禮者。凡其使也,必以旌節,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居於其國,則掌行人之勞辱事焉,使則介之。
環人掌送邦國之通賓客,以路節達諸四方。舍則授館,令聚柝,有任器,則令環之。凡門關無幾,送逆及疆。
象胥掌蠻、夷、閩、貉、戎、狄之國使,掌傅王之言而諭說焉,以和親之。若以時入賓,則協其禮與其辭言傳之。凡其出入、送逆之禮節、幣帛、辭令而賓相之。凡國之大喪,詔相國客之禮儀而正其位。凡軍旅、會同,受國客幣而賓禮之。凡作事,王之大事諸侯,次事卿,次事大夫,次事上士,下事庶子。
掌客,掌四方賓客之牢禮、餼獻、飲食之等數,與其政治。王合諸侯而饗禮,則具十有二牢,庶具百物備,諸侯長十有再獻。王巡守殷國,則國君膳以牲犢,令百官、百牲皆具,從者。三公□上公之禮,卿□侯伯之禮,大夫□子男之禮,士□諸侯之卿禮,庶子壹□其大夫之禮。凡諸侯之禮:上公五積,皆餼飧牽,三問皆修,群介行人宰史皆有牢;飧五牢,食四十,簠十,豆四十,鉶四十有二,壺四十,鼎簋十有二,牲三十有六,皆陳;饔餼九牢,其死牢如飧之陳,牽四牢,米百有二十筥,醯醢百有二十甕,車皆陳,車米□生牢,牢十車,車秉有五籔,車禾□死牢,牢十車,車三秅,芻薪倍禾,皆陳;乘禽,日九十雙,殷膳大牢,以及歸,三饗,三食,三燕,若弗酌,則以幣致之;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牢禮之陳數,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八壺,八豆,八籩,膳大牢,致饗大牢,食大牢;卿皆見以羔。膳大牢,侯伯四積,皆□飧牽,再問,皆修;<夕食>四牢,食三十有二,簠八,豆三十有二,鉶二十有八,壺三十有二,鼎簋十有二,腥二十有七,皆陳;饔餼七牢,其死牢如鉶之陳;牽三牢,米百筥,醯醢百甕,皆陳;米三十車,禾四十車,芻薪倍禾,皆陳;乘禽日七十雙,殷膳大牢,三饔,再食,再燕。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禮,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八壺,八豆,八籩,膳大牢,致饗大牢,卿皆見以羔,膳牲牛。子男三積,皆□□食牽,壹問,以修,□食三牢,食二十有四,簠六,豆二十有四,鉶十有八,壺二十有四,鼎簋十有二,牲十有八,皆陳;饔餼五牢,其死牢如□食之陳;牽二牢,米八十筥,醯醢八十甕,皆陳;米二十車,禾三十車,芻薪倍禾,皆乘,乘禽日五十雙,壹饗,壹食,壹燕;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食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禮,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六壺,六豆,六籩,膳□致饔;親見卿皆膳特牛。凡諸侯之卿大夫士為國客,則如其介之禮以待之。凡禮賓客,國新殺禮,凶荒殺禮,札喪殺禮,禍災殺禮,在野在外,殺禮。凡賓客死,致禮以喪用。賓客有喪,唯芻稍之受。遭主國之喪,不受饗食,受牲禮。
掌訝掌邦國之等籍以待賓客。若將有國賓客至,則戒官修委積,與士逆賓於疆,為前驅而入。及宿,則令聚柝。及委,則致積。至於國,賓入館,次於舍門外,待事於客。及將幣,為前驅,至於朝,詔其位,入復。及退,亦如之。凡賓客之治,令訝訝治之。凡從者出,則使人道之。及歸,送亦如之。凡賓客,諸侯有卿訝,卿有大夫訝,大夫有士訝,士皆有訝。凡訝者,賓客至而往,詔相其事而掌其治令。
掌交掌以節與幣巡邦國之諸侯,及其萬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慮,使鹹知王之好惡闢行之,使和諸侯之好,達萬民之說。掌邦國之通事而結其交好,以諭九稅之利,九禮之親,九牧之維,九禁之難,九戎之威。
掌察闕。
掌貨賄闕。
朝大夫掌都家之國治。日朝以聽國事故,以告其君長。國有政令,則令其朝大夫。凡都家之治於國者,必因其朝大夫然後聽之,唯大事弗因,凡都家之治有不及者,則誅其朝大夫。在軍旅,則誅其有司。
都則闕。
都士闕。
家士闕。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刑官之屬: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師,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主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縣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訝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剌,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約,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職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厲,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隸,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隸,百有二十人。
蠻隸,百有二十人。
閩隸,百有二十人。
夷隸,百有二十人。
貉隸,百有二十人。
布憲,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殺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廬氏,下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蠟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二人。
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閭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柞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薙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壺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銜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儀,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環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訝,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貨賄,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朝大夫,每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則,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家士亦如之。
大司寇之職,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以五刑糾萬民:一曰野刑,上功糾力;二曰軍刑,上命糾守;三曰鄉刑,上德糾孝;四曰官刑,上能糾職;五曰國刑;上願糾暴。以圓土聚教罷民,凡害人者,寘之圓土而施職事焉,以明刑恥之,其能改者,反於中國,不齒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圓土者殺。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於朝,然後聽之。以嘉石平罷民,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以肺石達窮民,凡遠近煢獨、老幼之慾有復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國、都鄙乃縣刑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刑象。挾日,而斂之。凡邦之大盟約,蒞其盟書,而登之於天府,大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凡諸侯之獄訟,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獄訟,以邦法斷之。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大祭祀,奉犬牲;若祀五帝,則戒之日,蒞誓百官,戒於百族。及納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奉其明水火。凡朝覲、會同,前王,大喪亦如之。大軍旅,蒞戮於社。凡邦之大事,使其屬蹕。
《禮記》禮記·喪服四制
《禮記》禮記·鄉飲酒義
《通典》卷一百二十 禮八十 開元禮纂類十五 吉禮十二
《通典》卷一百三十 禮九十 開元禮纂類二十五 嘉禮九
《禮記》禮記·禮器
《禮記》禮記·孔子閒居
《通典》卷一百三十八 禮九十八 開元禮纂類三十三 凶禮五
《宋書》卷十五 志第五◎禮二
《周書》卷十三 列傳第五
《禮記》禮記·禮運
《通典》卷八十五 禮四十五 沿革四十五 凶禮七
《禮記》禮記·文王世子
《通典》卷七十五 禮三十五 沿革三十五 賓禮二
五官“爭功”週記
《通典》卷一百四十 禮一百 開元禮纂類三十五 凶禮七
獻禮公司30週年讚歌
《周書》卷十五 列傳第七
《後漢書》志第五 禮儀中
《通典》卷一百五 禮六十五 沿革六十五 凶禮二十七
《禮記》禮記·曲禮
《通典》卷五十五 禮十五 沿革十五 吉禮十四
《周禮·秋官司寇·大司寇》原文翻譯
《通典》卷九十 禮五十 沿革五十 凶禮十二
《禮記》禮記·仲尼燕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