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東觀漢記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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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七
竇融〔一〕
以軍功封寧武男。〔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三〕初學記卷二九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竺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曾慚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爲武鋒將軍。〔五〕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竇融將兵牧敘州。〔六〕書鈔卷三二
詔封竇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將軍、敘州牧、張掖屬國都尉竇融,執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虜隗囂,率厲五郡精兵,羌胡畢集,兵不血刃,而虜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篤意分明,斷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凡四縣封融爲安豐侯。 ”〔八〕御覽卷二00
竇融光武時數辭爵位,不許,〔九〕因上疏曰: “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融朝夕教導以經藝,不得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願其有才能,〔
一一〕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侯國哉!”〔一二〕他日會見,〔
一三〕迎詔曰:“公欲讓職還土,〔一四〕今相見,不宜論也。”類聚卷二一
竇融嗣子穆尚內黃公主,而融弟顯親侯竇友嗣子固尚沮陽公主,〔一五〕穆長子勳尚東海恭王女。〔一六〕竇氏一公,〔一七〕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與並代,〔一八〕自祖至孫,官府□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數,雖親戚功臣,莫與爲比。初學記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孫驕慢,乞骸骨歸第,詔許之。融卒,謁者奏穆父子自謂失勢,帝令將家屬歸本郡。〔二一〕書鈔卷三二
〔一〕 “竇融”,字周公,扶風平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以軍功封寧武男”,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王莽居攝中,爲強弩將軍司馬,東擊翟義,還攻槐裏,以軍功封建武男。”李賢注云:“ 東觀記、續漢書並雲‘寧武男’。”本條即據此輯錄。
〔三〕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 ”,此條御覽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五年夏,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與此當爲同一事。
〔四〕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融“復遣鈞上書曰:‘……謹遣同產弟友詣闕,口陳區區。’友至高平,會囂反叛,道絕,馳還,遣司馬席封間行通書”。李賢注:“東觀記及續漢書‘席’皆作‘虞’字。”本條即據此輯錄。聚珍本作“令弟友詣闕,道絕,馳還,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亦據李賢注和範書輯錄。
〔五〕 “融承製拜曾爲武鋒將軍” ,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
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報怨殺人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爲武鋒將軍,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賢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賢注首句原無“
竺”字,又無“融承製”一句,爲使文義完足,今據範書增補。通鑑卷四二亦引此條,僅有“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二句。
〔六〕 “竇融將兵牧敘州”,此句下原有“竇憲兄弟並列位,威鎮四海”二句,爲竇憲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憲傳。
〔七〕 “執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執”,書鈔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聚珍本無“六安”二字,范曄後漢書竇融傳同。姚本有,類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舊爲侯國,安豐、陽泉、蓼、安風四縣皆屬六安國。“陽泉”原誤作“陽原”,“安風”原脫“風”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誤,類聚卷五一引亦不誤,今據校正。
〔九〕 “不許”,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據增補。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傳子”一句,不知據何書所引輯錄。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亦作“循 ”。按二字於義皆通。
〔一一〕“願”,原誤作“顯”,聚珍本作“願”,御覽卷四二四引同,今據改正。
〔一二〕“享侯國哉”,此句類聚卷五一引作“享諸侯之國哉”,御覽卷二0一引同,惟“ 哉”字作“也”,御覽卷四二四引作“享諸侯國哉”。
〔一三〕“他日會見”,此下五句原無,類聚卷五一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五句,“ 迎詔曰”作“迎詔融曰”,餘與此同。路子復藏明抄本書鈔卷四八引此五句與聚珍本同。御覽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異。
〔一四〕“公”,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二0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沮陽公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七0引作“涇陽公主”。按當作“涅陽公主”,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陽公主。”又皇后紀載:光武帝五女,“皇女中禮,十五年封涅陽公主,適顯親侯大鴻臚竇固,肅宗尊爲長公主”。李賢注云:“涅陽,屬南陽郡。”
〔一六〕“東海恭王”,御覽卷四七0引同,姚本、聚珍本皆誤作“
東海公主”。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穆子勳,尚東海恭王彊女沘陽公主。”
〔一七〕“一公”,姚本同,初學記卷二四、御覽卷四七0引亦同,聚珍本作“一王”。
〔一八〕“相與並代”,此句原無,初學記卷二四引有,今據增補。
〔一九〕“□”,初學記卷二四引作 “邸”,於義較長。
〔二0〕“融年老”,此句上原有“ 竇融長子穆,穆子勳,並尚公主”三句,因與上重複,今刪去。
〔二一〕“帝令將家屬歸本郡”,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竇固
竇固,〔一〕字孟孫,少爲黃門郎,謙讓有節操。 書鈔卷五八
中元二年,〔二〕以竇固爲中郎將,監羽林左騎。破西羌還,〔
三〕是時竇氏公、侯、二千石並在朝廷,門內尚三公主,賞賜恩寵榮於當世,親戚功臣無與爲等也。御覽卷四七0
明帝欲徵匈奴,竇固議曰:“塞外草美,馬不須谷。”類聚卷九三
竇固爲奉車都尉,〔四〕與駙馬都尉耿秉等北征匈奴,遂滅西域,開通三十六國。在邊數年,羌胡親愛之。羌胡見客,〔五〕炙肉未熟,人人長跪前割之,血流指間,進之於固,固輒爲啖,不穢賤之,是以愛之如父母也。〔六〕御覽卷四七五
竇固,字孟孫,爲衛尉,〔七〕奉兩宮宿衛。上而見重當世,仁厚恭謹;下而賑施宗族,甚有名稱。〔八〕書鈔卷五三
〔一〕 “竇固”,竇融弟竇友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中元二年”,原脫“二” 字,聚珍本作“中元元年”。按范曄後漢書竇固傳雲: “中元元年,襲父友封顯親侯。顯宗即位,遷中郎將,監羽林士。”顯宗即位時爲中元二年,此時竇固爲中郎將。今據範書增補“二”字。
〔三〕 “破西羌還”,此爲明帝永平末年時事。按時間順序,當敘於下“竇固爲奉車都尉 ”云云一條之後。
〔四〕 “竇固爲奉車都尉”,時在明帝永平十五年,見范曄後漢書明帝紀、竇固傳。
〔五〕 “羌胡見客”,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作“炙肉未熟,人人長跪前割,血流指間,進之於固,固輒爲啖,不穢賤也,是以親之如父”。凡與此不同處,皆據范曄後漢書竇固傳李賢注所引校改。
〔六〕 “是以愛之如父母也”,羌胡愛竇固事書鈔卷一四五兩引,字句皆較此簡略。
〔七〕 “爲衛尉”,章帝建初八年,代馬防爲衛尉。見范曄後漢書竇固傳。
〔八〕 “甚有名稱”,此條書鈔卷五三兩引,另一處所引字句較此簡略。
竇憲
竇憲恃宮掖聲勢,〔一〕遂以賤直奪沁水公主園田,〔二〕公主不敢訴。後肅宗駕出過園,指以問憲,憲陰嗚不得對。〔三〕發覺,帝大怒,召憲切責曰:“今貴主尚見枉奪,何況小臣乎!”〔四〕御覽卷四八三
章帝崩,竇太后臨政,竇憲爲大將軍,食邑二萬戶,弟景執金吾,瑰將作大匠、光祿勳。〔五〕初學記卷一八
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六〕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
大將軍竇憲封武陽侯,〔七〕食邑二萬戶,憲固辭封。詔曰:〔
八〕“大將軍憲前歲出徵,克滅北狄,朝加封賞,固辭不受。舅氏舊典,並蒙爵土。〔九〕其封憲冠軍侯,邑二萬戶。” 御覽卷二0一
竇憲兄弟並列位,〔一0〕威鎮四海。書鈔卷三二
竇憲以特進見禮依三公,〔一一〕並未開封。書鈔卷五二
〔一〕 “竇憲”,字伯度,竇融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沁水公主園田”,原僅存 “沁園”二字,今據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竇憲傳增補。 “沁水公主”,名致,明帝女,永平三年封沁水公主,適高密侯鄧幹。
〔三〕 “陰嗚”,聚珍本作“陰喝 ”,范曄後漢書竇憲傳同。按“
陰嗚”、“陰喝”,義皆爲噎塞。範書李賢注云:“喝”字“或作‘
嗚’”。是李賢時範書有作“喝” 者,也有作“嗚”者。
〔四〕 “小臣”,聚珍本作“小民 ”,范曄後漢書竇憲傳作“小人”。
〔五〕 “瑰將作大匠、光祿勳”,此條御覽卷四七0亦引,文字全同。
〔六〕 “位次太傅”,范曄後漢書竇憲傳雲:“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憲威權震朝廷,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
〔七〕 “武陽侯”,原作“舞陽侯 ”,聚珍本作“武陽侯”,今據校改。范曄後漢書竇憲傳載,和帝永元元年,竇憲出擊匈奴,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詔使中郎將持節即五原拜憲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通鑑卷四七胡三省注云:“郡國志東郡有東武陽縣,泰山郡有南武陽侯國,憲其封南武陽歟?”
〔八〕 “詔曰”,此詔在永元二年。
〔九〕 “舅氏舊典,並蒙爵土”,西漢時,帝舅一般皆封爲侯,故和帝詔中有此語。
〔一0〕“竇憲兄弟並列位”,此句上原有“竇融將兵牧涼州”一句,爲竇融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融傳。此下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見禮”,原誤倒作“禮見 ”,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竇章〔一〕
時謂東觀爲老氏藏室。〔二〕聚珍本
竇章女初入掖庭爲貴人,〔三〕早卒。帝追思之,詔史官樹碑頌德,帝自爲之辭。〔四〕書鈔卷一0二
〔一〕 “竇章”,字伯向,竇融玄孫,竇萬全少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時謂東觀爲老氏藏室”,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范曄後漢書竇章傳雲:“ 永初中,三輔遭羌寇,章……講讀不輟。太僕鄧康聞其名,請欲與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時學者稱東觀爲老氏臧室,道家蓬萊山,康遂薦章入東觀爲校書郎。”此條上下皆有闕文。
〔三〕 “女”,原誤作“從母”。范曄後漢書竇章傳雲:“順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屬文,以才貌選入掖庭,有寵,與樑皇后併爲貴人。”今據校正。
〔四〕 “帝自爲之辭”,范曄後漢書竇章傳作“章自爲之辭”。此條聚珍本未輯錄。
馬援
馬援,〔一〕字文淵,扶風茂陵人。〔二〕世說新語言語篇、御覽卷二六0
遠祖徙茂陵成歡裏。〔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通生賓,〔四〕宣帝時以郎持節,號使君,使君生仲,仲官至玄武司馬;仲生援。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援三兄,〔五〕況字長平,〔六〕餘字聖卿,員字季主。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受齊詩,師事潁川滿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援以況出爲河南太守,次兩兄爲吏京師,見家用不足,乃辭況欲就邊郡畜牧。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外類倜儻簡易,而內重禮,事寡嫂,雖在閫內,〔七〕必幘然後見之也。〔八〕書鈔卷一二七
馬援爲郡督郵,送囚至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亡命北地,遇赦留。御覽卷六四二
馬援嘆曰:“凡殖產,〔九〕貴其能施民也,〔一0〕否則守錢奴耳。”〔一一〕乃盡散以班昆弟故舊,身衣羊裘皮蔥。書鈔卷一二九
隗囂甚重馬援,以爲綏德將軍。時公孫述稱帝,囂使援往觀之。援素與述同鄉裏,相善,以爲至當握手迎如平生,而述方盛陳陛衛,〔一二〕以延援入,〔一三〕交拜禮畢,就館,更爲援制荅布單衣、交讓冠,〔一四〕會百官於宗廟,立舊交之位。述鸞旗旄騎,警蹕就車,禮甚盛,欲以援封侯,食大將軍位。〔一五〕賓客皆樂留,援曉之,因而辭歸,謂囂曰:“子陽井底蛙耳,〔一六〕不如專意東方。”囂乃使援奉書洛陽。〔一七〕援初到,〔一八〕敕令中黃門引入,時上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上迎,笑謂之曰:“卿遨遊二帝間,見卿,使人慚。”援頓首謝曰:“當今之世,非獨君擇臣,臣亦擇君。臣與公孫述同縣,少小相善。〔一九〕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後進臣。今臣遠來,〔二0〕陛下何知非刺客而簡易如此?”於是上覆笑曰:“卿非刺客,顧說客耳。”援乃曰:“天下反覆,自盜名字者不可勝數。今見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壯之。〔二一〕御覽卷七七八
援說囂曰:“前到朝廷,上凡十四見。開心見誠。”〔二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書鈔卷九
馬援與楊廣書曰:〔二三〕“車丞相高祖園寢郎,〔二四〕一月九遷爲丞相者,知武帝恨誅衛太子,上書訟之。” 文選卷三八任昉爲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上自徵隗囂,〔二五〕至漆,諸侯多以王師之重,不宜遠入險阻,計未決。會召馬援,因說隗囂側足無所立,〔二六〕將帥土崩之勢,兵進必破之狀,於上前聚米爲山川,指畫地勢,〔二七〕上曰:“
虜在吾目中矣。”〔二八〕囂衆大潰。〔二九〕御覽卷二七五
馬援爲隴西太守,〔三0〕擊羌,中矢貫腓脛,〔三一〕上聞,賜羊三千、牛三百頭以養病。御覽卷三七二
帝從援議,詔武威太守樑統,悉還金城客民。〔三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字文淵,扶風人。爲隴西太守,務開寬信,恩以待下,〔
三三〕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輒曰:“此丞、掾任,何足相煩。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三四〕此乃太守事耳。 ” 御覽卷二六0
馬援從隴西太守遷虎賁中郎將。〔三五〕御覽卷二四一
馬援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三府凡十三難,〔三六〕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三七〕類聚卷六六
馬援自還京師,數被進見。援長七尺五寸,〔三八〕色理髮膚眉目容貌如畫。閒進對,〔三九〕尤善述前事,每言及三輔長者至閭里少年皆可觀,皇太子、諸王聞者,莫不屬耳忘倦。御覽卷三七九
馬援擊尋陽山賊,上書曰:“除其竹木,譬如嬰兒頭多蟣蝨而剃之,蕩蕩然蟣蝨無所復依。”書奏,上大悅,出尚璽書,數日,黃門取頭蝨章持入,〔四0〕因出小黃門頭有蝨者,皆剃之。〔四一〕御覽卷九五一
光武以馬援爲伏波將軍。〔四二〕御覽卷二四0
援上書:“臣所假伏波將軍印,書‘伏’字,‘ 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爲‘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 羊’。即一縣長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爲信也,所宜齊同。”薦曉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奏可。〔四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好事,〔四四〕至荔浦,見冬筍名笣筍,上言:“禹貢‘厥笣橘柚’,疑謂是也,其味美於春夏筍。”〔四五〕御覽卷九六三
馬援擊交址,〔四六〕從容謂官屬曰:“吾從弟少遊嘗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澤車,〔四七〕御款段馬,〔四八〕爲郡掾吏,守墳墓,鄉里稱爲善人,斯可矣。致求盈餘,〔四九〕但自苦耳。’當吾在浪泊、西里、烏間,〔五0〕虜未滅之時,下潦上霧,毒氣燻蒸,〔五一〕仰視烏鳶跕跕墮水中,〔五二〕臥念少遊平生時語,何可得也!” 書鈔卷一三九
馬援與兄子嚴敦書雲:〔五三〕“學龐伯高不就,〔五四〕猶爲謹敕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效杜季良而不成,〔五五〕陷爲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也。”〔五六〕御覽卷九一九
馬援平交址,上言太守蘇定張眼視錢,〔五七〕 ●目討賊,〔五八〕怯於戰功,宜加切敕。後定果下獄。御覽卷四九一
馬援於交址鑄銅馬,奏曰:“臣聞行天者莫如龍,行地者莫如馬。臣援師事楊子阿。〔五九〕孝武帝時,善相馬者東門京鑄作銅馬法獻之,立馬於魯班門外,更名曰金馬門。臣既備數家骨法,以所得駱越銅,鑄以爲馬,高二尺五寸,〔六0〕圍四尺五寸,謹獻。”詔置馬德陽殿下。類聚卷九三
馬援振旅還京師,賜衣服、酒、牀、什器,粟五百斛,侯車一乘,朝見位次隨九卿之□。〔六一〕書鈔卷一三九
馬援曰:“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屍還墓耳,〔六二〕何能臥牀上在兒女子手中耶?”故人孟冀曰:“諒爲烈士,當如此矣!”〔六三〕御覽卷四三八
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詔書賜援鉅鹿縑三百疋。 御覽卷八一八
馬援,字文淵,建武二十四年,威武將軍劉尚擊武陵五溪蠻夷,〔六四〕深入,軍沒。援因復請行。時年六十二,帝愍其老,未許之。援自請曰:“臣尚能被甲上馬。”帝令試之。援據鞍顧眄,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鑠哉是翁也!”〔六五〕遂遣援。御覽卷二七四
二月到武陵臨鄉。〔六六〕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一〕 “馬援”,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扶風茂陵人”,世說新語言語篇引東觀漢記雲:“馬援,字文淵,茂陵人”云云。又御覽卷二六0引雲:“馬援,字文淵,扶風人”云云。此條即據二書所引輯錄。
〔三〕 “遠祖徙茂陵成歡裏”,原無“遠祖”二字。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其先趙奢爲趙將,號曰馬服君,子孫因爲氏。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邯鄲徙焉。”其下李賢注引東觀漢記“徙茂陵成歡裏 ”一語作注。爲使文義完足,今據範書大意增補“遠祖 ”二字。此條姚本、聚珍本作“遠祖以吏二千石自邯鄲徙茂陵成歡裏”,亦據李賢注和範書輯錄。
〔四〕 “通”,馬援曾祖,以功封重合侯,因兄馬何羅反,通受牽連被誅。
〔五〕 “援三兄”,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系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增補。爲使文義完足,今亦補入。
〔六〕 “長平”,姚本、聚珍本作 “君平”。
〔七〕 “閫”,御覽卷六八七、文選卷四0任昉奏彈劉整李善注引作“閨”。
〔八〕 “必幘然後見之也”,御覽卷六八七引同,惟無“也”字。文選卷四0任昉奏彈劉整李善注引作“必冠然後入見”。
〔九〕 “凡殖產”,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凡殖貨財產”,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0〕“民”,姚本、聚珍本作“ 賑”,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一〕“奴”,姚本作“滷”,聚珍本作“虜”。“滷”、“虜”二字通。陳禹謨刻本書鈔作“虜”,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二〕“方”,聚珍本作“乃”。
〔一三〕“以延”,此二字聚珍本作 “引”。
〔一四〕“荅布”,原作“都布”,書鈔卷一二八引同,聚珍本作“
荅布”,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都布”,李賢注云:“東觀漢記‘都’作‘荅’。”今據聚珍本和李賢注改。漢書貨殖傳雲:“荅布皮革千石。 ”顏師古注云:“粗厚之布也。……荅者,厚重之貌。 ”
〔一五〕“欲以援封侯,食大將軍位 ”,此二句聚珍本作“欲授以封侯大將軍位”,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惟“授”字下有“援”字。
〔一六〕“子陽”,公孫述字子陽。
〔一七〕“囂乃使援奉書洛陽”,時在建武四年冬。
〔一八〕“援初到”,此句至“但幘坐”數句原無,而有“援至,引見於宣德殿”二句。今刪去原有二句,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補入“援初到”至“但幘坐”數句。聚珍本有此數句,“但”誤作 “袒”。御覽卷六八七引雲:“馬援初見,帝令中黃門引入,上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與範書李賢注所引文字微異。
〔一九〕“臣與公孫述同縣,少小相善”,原無“同縣少小”四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臣”,原無此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一〕“帝甚壯之”,原無此句,世說新語言語篇引有,今據增補。此條書鈔卷四、卷八、卷九,初學記卷二六,御覽卷九0、卷六八四,事類賦卷一二亦引,字句極爲簡略。
〔二二〕“開心見誠”,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建武四年冬,囂使援奉書洛陽。……太中大夫來歙持節送援西歸隴右,……援說囂曰:‘前到朝廷,上引見數十,每接宴語,自夕至旦,才明勇略,非人敵也。且開心見誠,無所隱伏,闊達多大節,略與高帝同。經學博覽,政事文辯,前世無比。’”“上引見數十”句下李賢注云:“東觀漢記曰凡十四見。”書鈔卷九引雲:“開心見誠。”此條即據李賢注和書鈔卷九所引,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二三〕“馬援與楊廣書曰”,隗囂遣子恂入質於漢,援攜家屬隨恂歸洛陽。後隗囂狐疑,發兵拒漢。援爲漢謀畫滅囂,遊說囂將叛囂,又爲書與囂將楊廣,使廣勸囂歸漢。見范曄後漢書馬援傳。
〔二四〕“車丞相高祖園寢郎”,“ 車丞相”即車千秋。漢書本傳雲:“千秋爲高寢郎,會衛太子爲江充所譖敗,久之,千秋上急變訟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當笞;天子之子過誤殺人,當何罪哉!臣嘗夢見一白頭翁教臣言。’是時,上頗知太子惶恐無他意,乃大感悟,召見千秋。……立拜千秋爲大鴻臚。數月,遂代劉屈犛爲丞相,封富民侯。千秋無他材能術學,又無伐閱功勞,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備載援與楊廣書,然無“車丞相高祖園寢郎”云云一段文字,是被范曄所刪。
〔二五〕“上自徵隗囂”,事在建武八年。
〔二六〕“因說隗囂側足無所立”, “側足”五字原無。文選卷二0曹植五言詩送應氏李善注引東觀漢記雲:“馬援曰:‘隗囂側足無所立。’” 今據文義摘取“側足”五字補綴於此。此句聚珍本作“ 因說囂側足而立”。
〔二七〕“於上前聚米爲山川,指畫地勢”,此二句原脫“川”字、“地勢”二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類聚卷七二引雲“聚米爲山川地勢”,有“川地勢”三字,然“地”字上又脫“指畫”二字。
〔二八〕“上曰,虜在吾目中矣”,此二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據增補。文選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李善注引作“世祖曰:‘虜在吾目中。’”
〔二九〕“囂衆大潰”,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建武“八年,帝自西征囂,至漆,諸將多以王師之重,不宜遠入險阻,計冘豫未決。會召援,夜至,帝大喜,引入,具以羣議質之。援因說隗囂將帥有土崩之勢,兵進有必破之狀。又於帝前聚米爲山谷,指畫形勢,開示衆軍所從道徑往來,分析曲折,昭然可曉。帝曰:‘虜在吾目中矣。’明旦,遂進軍至第一,囂衆大潰”。與此可以互參。
〔三0〕“馬援爲隴西太守”,時在建武十一年。
〔三一〕“脛”,原誤作“脹”,聚珍本作“脛”,今據改。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援中矢貫脛。”
〔三二〕“悉還金城客民”,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塗遠多寇,議欲棄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則爲害不休,不可棄也。帝然之,於是詔武威太守,令悉還金城客民。” “於是詔武威太守”句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樑統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輯錄。
〔三三〕“務開寬信,恩以待下”,此二句聚珍本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從文義來看,聚珍本爲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舊刻本亦作“務開寬信,恩以待下”,中華書局點校本已改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
〔三四〕“旅距”,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云:“不從之貌。”王先謙集解雲:“旅距,聚衆相拒耳。注非。”
〔三五〕“馬援從隴西太守遷虎賁中郎將”,馬援爲隴西太守六年,徵入爲虎賁中郎將。見范曄後漢書馬援傳。
〔三六〕“三府凡十三難”,此句至 “帝從之”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初,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爲未可許,事遂寢。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也。’”此數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三七〕“天下賴其便”,此條聚珍本連綴爲“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天下賴其便。三府以爲未可,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天下賴其便”句不應置於“宜如舊鑄五銖錢”句下,當移在本條末。
〔三八〕“援長七尺五寸”,此下二句原作“爲人明白,眉目如畫”,今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引校改。類聚卷一七、永樂大典卷一九六三六引雲:“馬援眉目如畫。”御覽卷三六五引雲:“馬援自還京師,數被進見,爲人鬚髯眉目如畫。”
〔三九〕“閒”,聚珍本作“嫺”。按二字通,義爲熟練。
〔四0〕“出尚璽書,數日,黃門取頭蝨章持入”,此三句原無,御覽卷五九四引,今據增補。“出尚璽書”句有訛誤。聚珍本作“出尚書,盡數日,敕黃門取頭蝨章特入”,首句、末句皆有訛誤。後漢書馬援傳王先謙集解引作“出付尚書,盡數日,敕黃門取頭蝨章持入”,“出付尚書”一句,文義可通,似無誤。
〔四一〕“皆剃之”,此條記纂淵海卷一00、合璧事類別集卷九三亦引,字句微異。
〔四二〕“光武以馬援爲伏波將軍” ,建武十七年,以援爲伏波將軍,南擊交址徵側。事詳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通鑑卷四三。
〔四三〕“奏可”,此條書鈔卷一三一、御覽卷六八三、玉海卷八四、東漢會要卷九亦引,字句稍異。
〔四四〕“好事”,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九六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四五〕“其味美於春夏筍”,此條記纂淵海卷九六亦引,字句較略。
〔四六〕“擊交址”,此三字原無,類聚卷九二、卷九三,御覽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引有,今據增補。
〔四七〕“下澤車”,利於在澤間行走的短轂車。周禮冬官考工記雲:“車人爲車,……行澤者欲短轂,行山者欲長轂,短轂則利,長轂則安。”
〔四八〕“款段”,馬行遲緩貌。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款猶緩也,言形段遲緩也。 ”
〔四九〕“致求盈餘”,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求益盈餘”,類聚卷九三引同。
〔五0〕“當吾在浪泊、西里、烏間 ”,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無,御覽卷三九0引有,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又書鈔卷一五一,類聚卷二、卷九二,御覽卷一五、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文選卷二八鮑照苦熱行李善注皆引此段文字,字句互有同異。此句原脫“西”字、“烏”字。按姚本雲:“吾在浪泊、西里、烏間。”聚珍本雲:“吾在浪泊、西里、塢間。”書鈔卷一五一引雲:“吾在浪泊、西里、塢間。”類聚卷二引雲:“吾在浪泊、西里、烏閒。”今據增補“西”字、“烏”字。四庫全書考證雲:“馬援謂官屬曰:‘吾在浪泊、西里、烏間。’按‘ 烏間’,太平御覽及範書本傳俱無‘烏’字。恐是地名。”考證所謂太平御覽,係指御覽卷一五。卷一五引雲:“吾在浪泊、西里間。”
〔五一〕“薰”,類聚卷九二、御覽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文選卷二八鮑照苦熱行李善注引作“上”。
〔五二〕“烏鳶”,書鈔卷一五一引作“鳶飛”,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飛鳶”。“跕跕” ,範書李賢注云:“墮貌也。”
〔五三〕“馬援與兄子嚴敦書雲”,馬援兄子嚴、敦並喜譏議,交通俠客。援時在交址,遂遣書相誡。
〔五四〕“龐伯高”,聚珍本作“龍伯高”,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範書馬援傳載援書雲: “龍伯高敦厚周慎,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愛之重之,願汝曹效之。”據範書馬援傳,伯高名述,京兆人,爲山都長,後擢爲零陵太守。
〔五五〕“杜季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載援書雲:“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憂,樂人之樂,清濁無所失,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也。”季良名保,京兆人,爲越騎司馬,見範書馬援傳。
〔五六〕“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也” ,此條御覽卷七五0亦引,字句較略。
〔五七〕“蘇定”,爲交址太守,逼反交址女子徵側,事見范曄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
〔五八〕“●目”,眇目細視。“討 ”,原誤作“計”,聚珍本作“
討”,今據改正。
〔五九〕“臣援師事楊子阿”,此文義未完,其下當有闕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載援表雲: “臣援嘗師事子阿,受相馬骨法。”此句下當據範書增補“受相馬骨法”一句。
〔六0〕“二”,聚珍本作“三”,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六一〕“朝見位次隨九卿之囗”,疑“之”字下脫“列”字。此條聚珍本作“援振旅還京師,賜車一乘”。書鈔卷一九引作“馬援振旅京師,賜車一乘”。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建武“二十年秋,振旅還京師,軍吏經瘴疫死者十四五。賜援兵車一乘,朝見位次九卿”。
〔六二〕“墓”,御覽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葬”。按“葬”字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葬”。
〔六三〕“當”,原誤作“尚”,聚珍本作“當”,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今據改正。
〔六四〕“劉尚”,原誤作“劉向” 。聚珍本作“劉禹”。按類聚卷五九、御覽卷三五五引皆作“劉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又範書光武帝紀、公孫述傳、來歙傳、祭遵傳、馬成傳、宋均傳、南蠻西南夷傳,司馬彪續漢書天文志、五行志,袁宏後漢紀卷八亦皆作“劉尚”。然範書來歙傳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尚’字並作‘禹’。”
〔六五〕“矍鑠哉是翁也”,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李賢注云:“東觀記作‘●哉是翁’。 ”聚珍本從之。然類聚卷一八、卷五九,御覽卷三五五、卷三八三引皆作“矍鑠哉是翁也”。
〔六六〕“二月到武陵臨鄉”,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建武二十四年,援率軍擊武陵五溪蠻,“明年春,軍至臨鄉”。是此“二月”當在建武二十五年。
馬廖〔一〕
廖少習易經,清約沈靜。援擊武溪無功,卒於師,廖不得嗣爵。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廖傳李賢注
馬廖、任傀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二〕御覽卷二四一
馬廖上疏長樂宮曰:〔三〕“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長安語曰:‘城中好高髻,〔四〕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過半額。〔
五〕城中好廣袖,〔六〕四方用疋帛。’” 御覽卷三六四
司隸校尉樑鬆奏特進防、光、廖、廖子豫,〔七〕三家奴婢千人,〔八〕兄弟父子並受爵土,榮顯冠世,多買京師膏腴美田,作大廬,近帶城郭,妨困小民。 御覽卷八二一
〔一〕 “馬廖”,字敬平,馬援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謝承後漢書卷一。
〔二〕 “馬廖、任傀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范曄後漢書馬廖傳雲:“少以父任爲郎。明德皇后既立,拜廖爲羽林左監、虎賁中郎將。”“ 任傀”,即任隗,事詳范曄後漢書本傳。
〔三〕 “長樂宮”,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四〕 “城中好高髻”,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過”,聚珍本作“且”,范曄後漢書馬廖傳同。
〔六〕 “城中好廣袖”,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一八亦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廖傳作“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
〔七〕 “司隸校尉樑鬆奏特進防、光、廖、廖子豫”,聚珍本注云:“範書樑鬆歿於顯宗永平四年,馬氏之敗在肅宗建初八年,於時鬆歿已久,此文有誤。”
〔八〕 “三家奴婢千人”,此句原無,御覽卷五00引雲:“司隸校尉樑鬆奏特進馬防兄廖、廖子孫三家奴婢千人。”今據增補。“兄”當爲“ 光”之訛,“孫”當爲“豫”之訛。所謂“三家”,係指馬援子廖、防、光三家。聚珍本未輯此句。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雲:“防兄弟貴盛,奴婢各千人已上。”御覽卷四七0引東觀漢記馬防傳亦云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馬防〔一〕
永平十五年,〔二〕上始欲徵匈奴,與竇固等議出兵調度,皆以爲塞外草美,可不須馬谷,〔三〕其各以。〔四〕固等將兵到燉煌,當出塞上,請馬谷。上以固言前後相違,怒不與谷。皆言按軍出塞,無谷馬故事。馬防言:“當與谷。”〔五〕上曰:“何以言之?”防對曰:“宣帝時,五將出徵,按其奏言:〔六〕‘匈奴候騎得漢馬矢,見其中有粟,知漢兵出,以故引去。’ 以是言之,馬當與谷。”上善其用意微致,〔七〕敕下調馬谷,防遂見親近。〔八〕御覽卷八九四
馬防徵西羌,〔九〕上喜防功,〔一0〕令史官作頌,頌其功伐。書鈔卷一0二
章帝建初三年,〔一一〕馬防爲車騎將軍、城門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絕席,班同三事。〔一二〕詔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戶,防爲潁陽侯,〔一三〕特以前參醫藥,懃勞省闥,綏定西羌,〔一四〕以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戶增防,〔一五〕身帶三綬,寵貴至盛。〔一六〕御覽卷六八二
馬防,字公平,〔一七〕爲光祿勳,宿衛宮省。上數幸防府,賞賜飲食,行每日出。〔一八〕書鈔卷五三
大予丞鮑鄴等上作樂事,下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鄴上言,天子食飲,必順於四時五味,而有食舉之樂。所以順天地,養神明,求福應也。今官雅樂獨有黃鐘,而食舉樂但有太簇,皆不應月律,恐傷氣類。可作十二月均,各應其月氣。公卿朝會,得聞月律,乃能感天,和氣宜應。詔下太常評焉。太常上言,作樂器直錢百四十六萬,奏寢。今明詔復下,臣防以爲可須上天之明時,因歲首之嘉月,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一九〕隋書音樂志
馬防,字孝孫,拜執金吾,〔二0〕性矜嚴公正,上言孝章,〔
二一〕議多見用。〔二二〕書鈔卷五四
馬防子鉅,爲常從小侯,六年正月齋宮中,上欲冠鉅,夜拜爲黃門侍郎,〔二三〕御章臺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御覽卷五四0
馬防多牧馬畜,賦斂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數加譴敕,所以禁遏甚備,由是權勢稍損,賓客亦衰。 御覽卷六二七
〔一〕 “馬防”,馬援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華嶠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永平十五年”,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馬谷”,聚珍本作“谷馬 ”,御覽卷八三七引同。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脫文,無從校補。
〔五〕 “當與谷”,此句至“對曰 ”諸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未輯錄,御覽卷八三七引,今據增補。“當”字原誤作“常”,依文義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無,御覽卷八三七引,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 ”,類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致”,原作“微動”,不成辭。御覽卷八三七引作“微致”,當是,今據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見親近”,此條類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較簡略。
〔九〕 “馬防徵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 “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據范曄後漢書馬防傳,肅宗即位,拜防中郎將,稍遷城門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隴西羌皆反,拜防行車騎將軍事,率軍擊羌。明年,詔徵防還,拜車騎將軍,城門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無,書鈔卷五二引雲:“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爲車騎將軍,班同三事。”翰苑新書卷三六引雲:“馬防班同三事。”今據增補。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脫。水經注卷二二引雲:“漢封車騎將軍馬防爲侯國,防城門校尉,位在九卿上,絕席。”字句省略頗多。
〔一三〕“詔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戶,防爲潁陽侯”,原無“兄弟二人各六千戶,防爲”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雲:建初“四年,封防潁陽侯,光爲許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戶”。此二句類聚卷五一引作“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戶,防爲潁陽侯”,御覽卷一九九引作“封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戶,爲潁陽侯”,卷四七0引作“詔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戶,防爲潁陽侯”,卷五一五引作“
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戶”,皆有訛脫。
〔一四〕“綏定西羌”,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覽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類聚卷五一引同,今從改。水經注卷二一雲:汝水又東南流徑不羹城南,其地爲亭,“東觀漢記曰:‘車騎馬防以前參藥,勤勞省闥,增封侯國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戶。’ 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戶”,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戶”,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引同。范曄後漢書馬防傳作“千三百五十戶”。
〔一六〕“身帶三綬,寵貴至盛”,記纂淵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雲防字江平,書鈔卷五四、御覽卷二三七、翰苑新書卷三三引東觀漢記又云防字孝孫。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脫誤。其下原有“上征討四方,令防居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起學官”數句。按書鈔卷五三下條註文雲:“續漢書:‘李通字次元,爲光祿勳。時上征討四方,令通居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起學官。’”是書鈔卷五三所引東觀漢記“
上征討四方”云云,系由下條誤入,今刪去不錄。
〔一九〕“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章帝紀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爲可因歲首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今據增補。“十月迎氣樂”,範書馬防傳作 “十二月迎氣樂”。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據範書章帝紀李賢注所引輯錄。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條文字,卷六據隋書音樂志引,卷一二所引與範書李賢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賢注,然又略有增補。
〔二0〕“拜執金吾”,據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防未曾拜執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騎校尉遷執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訛誤。御覽卷二三七引作“上事處”,亦有誤。
〔二二〕“議多見用”,“議”原誤作“義”,今據御覽卷二三七、翰苑新書卷三三引改正。此條姚本作“馬防,字孝孫,拜金吾,性矜嚴公正,數言政事,多見採用”,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聚珍本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補“防”字。萬花谷續集卷三亦引此條,字句較略。
〔二三〕“黃門侍郎”,原無“侍” 字,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據增補。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此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四七0引有此句,僅無“防”字。此條書鈔卷五八、初學記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五〕“賦斂羌胡”,書鈔卷四一僅引此一句。
馬光〔一〕
光遭母喪,哀慟感傷,形骸骨立。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防傳李賢注
馬光,字叔山,爲衛尉,上以光謹敕畏慎,特親異之。〔二〕書鈔卷五三
馬光,字叔山,監越騎校尉。視事,帥厲吏士,〔三〕教習有方。〔四〕時五校尉令在北軍營中,光以爲五校尉主禁兵武備,〔五〕所以宿衛兩宮,不宜在一處,表請二校尉附北宮。詔書許越騎、射聲等治北宮。〔六〕書鈔卷六一
章帝與舅馬光詔曰:“朝送鹿膾,寧用飯也。” 御覽卷八六二
馬光,字叔山,拜太僕,視事減省諸費,歲千萬以上。書鈔卷五四
光前坐黨附竇憲,〔七〕歸國,爲憲客奴所誣告。奴名玉當。初,竇氏有事,玉當亡,私從光乞,不與。恨去,懷挾欲中光。官捕得玉當,因告言光與憲有惡謀,光以被誣不能自明,乃自殺。光死後,憲他奴郭扈自出證明光、憲無惡言,光子朗上書迎光喪葬舊塋,詔許之。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防傳李賢注
〔一〕 “馬光”,馬援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馬防傳略載其事。
〔二〕 “特親異之”,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三〕 “視事,帥厲吏士”,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凡四引東觀漢記馬光傳,其中兩引亦有此二句,今據增補。
〔四〕 “教習有方”,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書鈔卷六一有一處引作“ 教習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
〔五〕 “主禁兵武備”,此五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有一處引東觀漢記亦有此五字,今據增補。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 寺”。
〔七〕 “光前坐黨附竇憲”,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此三句下李賢注尚引有“乃自殺”一句,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據範書和帝紀,光自殺於永元六年二月。
馬客卿〔一〕
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來過,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訥而內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爲將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覽卷三八四
〔一〕 “馬客卿”,馬援第四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附載其事。客卿爲字,依史例當以名標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後漢紀卷九雲:“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謀議之士集於門下。客卿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爲壯大必任將相,故以秦時官號字焉。”
〔二〕 “子”,原誤作“字”,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三〕 “內”,原脫,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客卿“外若訥而內沉敏”。
〔四〕 “援”,原誤作“兄”,聚珍本不誤,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亦作“援”,今據改正。
馬嚴〔一〕
餘卒時,嚴七歲,依姊婿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復終,會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餘外孫右扶風曹貢爲梧安侯相,迎嚴歸,養視之。至四年,叔父援從車駕東征,過梧安,乃將嚴兄弟西。嚴年十三至雒陽,留寄郎朱仲孫舍,大奴步護視之也。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嚴從其故門生肆都學擊劍,習騎射。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從司徒祭酒陳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帝詔馬嚴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定建武註記。〔四〕御覽卷一八四
顯宗拜馬嚴持兵長史,將北軍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衛護南單于,聽置司馬、從事。牧守謁敬,同之將軍。敕嚴過武庫,〔五〕祭蚩尤,帝親御阿閣,〔六〕觀其士衆,時人榮之。御覽卷五二六
馬嚴拜御史中丞,〔七〕賜冠幘衣服車馬。嚴爲司馬,職典蘭臺,外營州牧,舉劾按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八〕書鈔卷六二
馬嚴,字威卿,爲五官中郎將,邊境每有事,輒下嚴處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納嚴,敕有所聞見輒言。帝令自今以往,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詣省門,帝自勞以手書。書鈔卷六三
馬嚴爲陳留太守。〔九〕建初中,嚴病,遣功曹史李龔奉章詣闕。上親召見龔,〔一0〕問疾病形狀,以黃金十斤、葛縛佩刀、書刀、革帶付龔,〔一一〕賜嚴,遣太醫送方藥。〔一二〕類聚卷六0
〔一〕 “馬嚴”,字威卿,馬援兄馬餘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據漢書元后傳載,成帝河平二年,王譚被封爲平阿侯。譚卒,子仁嗣。仁卒,子術嗣,時爲平帝元始三年。“王述”與“王術”爲一人。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從兄平阿侯仁之子也。 ”則王述當爲馬嚴姊婿之昆弟,此雲姊婿父,不可據。
〔三〕 “從司徒祭酒陳元受春秋左氏”,范曄後漢書馬嚴傳雲:嚴“從平原楊太伯講學,專心墳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從司徒祭酒陳元受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輯錄。
〔四〕 “與校書郎杜撫、班固定建武註記”,原脫“郎”字,聚珍本未脫,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嚴傳雲:“明德皇后既立,嚴乃閉門自守,猶復慮致譏嫌,遂更徙北地,斷絕賓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陽。顯宗召見,……有詔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註記。”此條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異。
〔五〕 “武庫”,爲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曄後漢書馬嚴傳李賢注云:“曲也。”
〔七〕 “馬嚴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類後集卷二五、翰苑新書卷一三引作“馬嚴,字威卿,拜中丞”。范曄後漢書馬嚴傳雲:“肅宗即位,徵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憚之”,此條姚本未輯錄,聚珍本作“拜中丞,嚴舉劾按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脫漏頗多。
〔九〕 “馬嚴爲陳留太守”,時在建初二年。
〔一0〕“親”,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一〕“書刀”,姚本、聚珍本作 “書帶”,誤。御覽卷三四五引雲:“以黃金十斤、佩刀、書刀、革帶付龔。”玉海卷一五一引雲:“建初中,以佩刀、書刀賜馬嚴。”又引雲:“建初中,以書刀賜馬嚴。”皆可證“書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醫送方藥”,原無此句,御覽卷三四五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書鈔卷一九引雲:“馬嚴病,並送方藥。”
馬融〔一〕
馬融與伯世書曰:〔二〕“憒憒愁思,猶不解懷。思在竹間,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蒼出籠。〔三〕黃棘下菟,芼以幹蔡。以送餘日,茲樂而已。”御覽卷九二六
馬融才高博洽,爲通儒,教養諸生,常有千數。涿郡盧植、北海鄭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達生任性,不拘儒者之節。居宇器服,多存侈飾。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四〕御覽卷四九三
〔一〕 “馬融”,字季長,馬嚴第五子,范曄後漢書卷六0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華嶠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一九亦略載其事。
〔二〕 “伯世”,謝伯世。類聚卷九一載馬融與謝伯世書。
〔三〕 “大蒼”,謂鷹。
〔四〕 “鮮有入其室者”,此條御覽卷八一六,記纂淵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馬棱〔一〕
從兄毅,張掖屬國都尉。〔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棱傳李賢注
馬棱,字伯威,爲廣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蟲傷谷,谷價貴。棱有威德,奏罷鹽官,振貧羸,薄賦稅,蝗蟲飛入海,化爲魚蝦。興復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三〕書鈔卷七五、類聚卷一00、御覽卷九四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棱傳李賢注
馬棱爲會稽太守,詔詰會稽車牛不務堅強,車皆以桃枝細簟。〔
四〕御覽卷七0八
〔一〕 “馬棱”,馬援族孫,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
〔二〕 “從兄毅,張掖屬國都尉” ,范曄後漢書馬棱傳雲:棱“少孤,依從兄毅共居業,恩猶同產”。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毅,張掖屬國都尉。”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從兄”二字輯錄。
〔三〕 “增歲租十餘萬斛”,書鈔卷七五引雲:“馬援爲廣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蟲傷谷,援有威德,蝗蟲飛入海,化爲魚蝦。”“援”乃“棱” 字之訛。類聚卷一00引雲:“馬棱爲廣棱太守,郡連有蝗蟲,谷價貴。棱奏罷鹽官,振貧羸,薄賦稅,蝗蟲飛入海,化爲魚蝦。”御覽卷九四三引雲:“馬棱,字伯威,爲廣陵太守,奏罷鹽官,賑貧羸,薄賦稅,蝗蟲飛入海,化爲魚蝦。”范曄後漢書馬棱傳李賢注引雲: “棱在廣陵,蝗蟲入江海,化爲魚蝦,興彼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此條即綜合各書所引輯錄。事文類聚前集卷五,合璧事類卷二0、別集卷八七、別集卷九四,記纂淵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四〕 “車皆以桃枝細簟”,“枝 ”字下書鈔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陽,〔二〕年十二能誦詩、書。常候馬援兄況。勃衣方領,能矩步,〔三〕辭言嫺雅。援裁知書,見之自失。況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 “朱勃小器速成,智盡此耳,卒當從汝稟學,勿畏也。 ”勃未二十,右扶風請試守渭城宰。〔五〕及援爲將軍,封侯,而勃位不過縣令。援後雖貴,常待以舊恩而卑侮之,勃愈自親。及援遇讒,唯勃能終焉。御覽卷五一五
朱勃上書理援曰:“八年,車駕討隗囂,豪強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獨狄道爲國堅守,士民饑饉,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謀如涌泉,勢如轉圓。〔九〕救倒懸之急,存幾亡之城。〔一0〕飛鳥跱衡,〔一一〕馬驚觸虎,物類相生,亦無不有。” 書鈔卷一五六
章帝下詔曰:“告平陵令、丞:縣人故云陽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將軍爵土不傳,上書陳狀,不顧罪戾,懷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風。詩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其以縣見谷二千斛賜勃子若孫,勿令遠詣闕謝。”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一〕 “朱勃”,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略載其事。
〔二〕 “字叔陽”,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風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覽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當作“矩步”,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即作“矩步”,李賢注:“矩步者,迴旋皆中規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覽卷四四二引同。
〔五〕 “試守”,暫時署理某官,以試其才能。漢制,一縣之宰可試守,試守一歲,如果稱職,則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書鈔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長殺吏”,御覽卷三四八引作“ 羌反殺吏”。
〔七〕 “啖弩煮履”,御覽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書鈔卷一三六引與聚珍本同。御覽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無此句,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
〔九〕 “援謀如涌泉,勢如轉圓” ,此二句原無,御覽卷四四八、文選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誄李善注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圓 ”作“規”。
〔一0〕“救倒懸之急,存幾亡之城 ”,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今據增補。
〔一一〕“飛鳥跱衡”,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一四顏延之赭白馬賦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據增補。“衡”,聚珍本誤作“衝”。
樊重
樊重,〔一〕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二〕 御覽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產業,起廬舍,高樓連閣,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雜果,〔三〕檀漆桑麻,閉門成市。〔四〕類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雲,南陽人。家素富,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五〕縣中稱美,推爲三老。年八十餘終。〔六〕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七〕遺令焚削文契。債家聞者皆慚,爭往償之,諸子從敕,竟不肯受。御覽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爲壽張敬侯。書鈔卷四七
〔一〕 “樊重”,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樊宏傳、袁宏後漢紀卷七略載其事。
〔二〕 “好貨殖”,此條類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雜果”,此下二句原無,御覽卷八二七引有,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皆未輯此下二句。
〔四〕 “閉門成市”,初學記卷一八引雲:“樊重素富,閉門成市。”
〔五〕 “訟”,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九一引同,今據增補。
〔六〕 “終”,此字上御覽卷四九一引有“臨”字,以“臨終”二字作一句讀。
〔七〕 “素”,此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0四、御覽卷四九一引同,今據增補。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祿大夫,位特進。〔二〕御覽卷四三0
樊宏封長羅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謝侯。十五年,徙封壽張侯,薨。〔五〕書鈔卷四八
樊宏爲人謙慎,常誡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天道惡滿而好謙,〔六〕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豈不樂哉!”每當朝會,〔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帝聞之,敕騶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車駕臨問其所欲言,宏頓首自陳:“無功享食大國,願還壽張,食小鄉亭。”上悲傷其言而不許。御覽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此爲光武帝即位時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爲人謙慎,每當朝會,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上聞之,敕騶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
〔三〕 “樊宏封長羅侯”,時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 從”。
〔五〕 “薨”,姚本、聚珍本無此字。據范曄後漢書樊宏傳載,宏卒於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惡滿而好謙”,此句至“豈不樂哉”數句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數句,惟“前世貴戚皆明戒也”句脫“皆”字。
〔七〕 “每當朝會”,此句至“勿令豫到”數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二四三引“每當朝會”句脫“當”字,“敕騶臨朝乃告”句脫“騶”字,而御覽卷四三0引皆未脫。
樊鯈
樊鯈,〔一〕字長魚,事後母至孝,〔二〕母常病癰,鯈晝夜匍伏,不離左右,至爲吮癰。〔三〕御覽卷四一二
樊鯈至孝,母終,上遣中黃門朝暮餐食。〔四〕 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野王獻甘膠、膏餳,每作大發,〔五〕吏以爲饒利。樊鯈知之,臨薨奏焉。御覽卷八五二
〔一〕 “樊鯈”,樊宏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初學記卷一七引雲:“ 雍倏,字長魚,事母至孝,母嘗病□,倏晝夜匍伏,不離左右,至爲吮□。”姚本、聚珍本把“倏”字正作“ 鯈”,然不知改“
雍”作“樊”,遂使姚本、聚珍本皆誤以樊鯈、雍鯈爲二人。姚本於雍鯈傳注云:“範書闕。”聚珍本亦置雍鯈於時代不可考之列。
〔二〕 “後”,原脫,永樂大典卷六六二、卷一0八一二引亦脫此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七四二引亦有,范曄後漢書樊鯈傳同,今據增補。
〔三〕 “癰”,永樂大典卷一0八一二引同,御覽卷七四二、永樂大典卷六六二引作“嗽 ”。
〔四〕 “上遣中黃門朝暮餐食”,范曄後漢書樊鯈傳雲:鯈“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毀病不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饘粥”。
〔五〕 “每作大發”,此句范曄後漢書樊鯈傳作“每輒擾人”。
樊梵
樊梵,〔一〕字文高,爲尚書郎,〔二〕每當直事,〔三〕常晨駐車待漏。〔四〕雖在閒署,冠劍不解於身。每齋祠,恐失時,乃張燈俯伏。〔五〕爲郎二十三歲,〔六〕未嘗被奏,三署服其慎重。〔
七〕御覽卷二一五
〔一〕 “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曄後漢書樊鯈傳略載其事。
〔二〕 “尚書”,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三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當”,原誤作“嘗”,姚本、聚珍本作“當”,書鈔卷三六、卷六0,類聚卷六八,御覽卷二、卷四三0,海錄碎事卷一二,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據改正。
〔四〕 “常晨駐車待漏”,原無“ 常晨”二字,書鈔卷六0、玉海卷一一引同。而類聚卷六八、御覽卷二、海錄碎事卷一二、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引雲“常晨駐車待漏”,皆有“ 常晨”二字,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常晨駐馬待漏”,御覽卷四三0引同。
〔五〕 “乃”,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三0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二十三歲”,書鈔卷三六、卷六0引作“二十歲”。按“
二十三歲”是。范曄後漢書樊鯈傳雲:“梵字文高,爲郎二十餘年。”
〔七〕 “三署”,范曄後漢書和帝紀雲:“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 李賢注引漢官儀雲:“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書鈔卷六0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準
樊準,〔一〕字幼陵,爲州從事,〔二〕臨職公正,〔三〕不發私書,世稱冰清。〔四〕書鈔卷三七
樊準見當世學者少懼,〔五〕先王道術陵遲,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興之初,〔七〕羣雄擾於冀州,旌旗亂於大澤,然猶投戈講學,息馬論道。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即位刪定乖疑,〔八〕稽合圖讖,封師太常桓榮爲關內侯,親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禮畢,〔九〕正坐自講,諸儒並聽,四方欣欣。是時學者尤盛,〔一0〕冠帶搢紳遊辟雍,觀化者以億計。” 御覽卷六一三
樊準,字幼陵,〔一一〕爲御史中丞,執憲御下,舉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書鈔卷六二
樊準拜尚書令,沈深博雅,〔一三〕明習漢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書鈔卷五九
〔一〕 “樊準”,樊宏族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準”作“準”。李賢注云:“ ‘準’或作‘準’。”姚本把樊準和樊準誤分爲二人,樊準列於卷四,樊準列於卷七,謬甚。
〔二〕 “爲州從事”,書鈔卷七三、御覽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爲別駕從事” ,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三所引輯錄。
〔三〕 “臨職”,書鈔卷七三引作 “堅直”。
〔四〕 “世稱冰清”,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三引同,今據增補。此條書鈔卷七七亦引,字句較爲簡略。
〔五〕 “懼”,聚珍本作“憫”。
〔六〕 “乃上疏曰”,鄧太后臨朝,儒學陵替,樊準乃上此疏。
〔七〕 “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 “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即位刪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遊意經藝,刪定乖疑”。
〔九〕 “畢”,原脫,依文義當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一0〕“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誤作“初陵” ,書鈔卷三六、御覽卷二二五引皆不誤,今據改正。
〔一二〕“悚”,書鈔卷三六、御覽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慄”,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六所引輯錄。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無此句。
〔一四〕“明習漢家故事”,原脫“ 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一、類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據增補。“故”字姚本、聚珍本作“舊”,類聚卷四八引亦作“舊”,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五九、初學記卷一一、御覽卷二一0引作“故”。
〔一五〕“周密畏慎”,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陰睦〔一〕
建武三年,〔二〕追尊貴人父睦爲宣恩侯。睦,皇后父也。書鈔卷四七
〔一〕 “陰睦”,南陽新野人,光烈陰皇后父,范曄後漢書卷一0光烈陰皇后紀略載其事,“睦”字作“陸”。李賢注云:“東觀記:‘有陰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後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陸’。”
〔二〕 “三年”,聚珍本作“二年 ”。據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建武九年,下詔追尊陰陸爲宣恩哀侯。
陰識
陰識爲執金吾,〔一〕居位數十年,與賓客語,不及國家,其重慎如此。〔二〕御覽卷四三0
陰識爲執金吾,入則造也。〔三〕書鈔卷五四
〔一〕 “陰識”,字次伯,陰睦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其重慎如此”,此條書鈔卷五四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三〕 “入則造也”,此句有脫文。姚本、聚珍本皆無此條。
陰興
陰興,〔一〕字君陵,爲期門僕射,從上出入,常操小蓋,疾風暴雨,屏翳左右,泥塗隘狹,自投車下,脫蔥解履,涉淖至膝。〔二〕御覽卷三八六
上欲封陰興,〔三〕置印綬於前,興固讓曰:“ 臣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並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誠不願。”〔四〕帝嘉興之讓,不奪其志。〔五〕 御覽卷四二四
陰興,字君陵,盡忠竭思,其無益於國,雖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義。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六〕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薦之。〔七〕張汜、杜禽之徒與興厚善,〔八〕以其華而少實,私貨以財,終不爲言,是以世稱其忠平。御覽卷四二九
興夫人薨,會葬,詔使五官中郎將持節至墓賜印綬,詔追封加諡興曰鮦陽翼侯。書鈔卷四七
初,陰氏世奉管仲之祀於邑,謂之“相君子”。至子方,以累積恩德,爲神所饗,臘日晨炊於竈,神見,再拜受慶。時有黃羊,因以祠之。自是富殖百萬,田至七百頃。後世子孫,常以臘日奉祠竈神以黃羊。〔九〕類聚卷八0
〔一〕 “陰興”,陰睦次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膝”,聚珍本作“踝”。
〔三〕 “陰興”,原誤作“樊興” 。
〔四〕 “誠不願”,聚珍本未輯此句。范曄後漢書陰興傳作“至誠不願”。袁宏後漢紀卷七作“臣誠不願”。
〔五〕 “不奪其志”,此條書鈔卷四八、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異。
〔六〕 “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 ,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與同郡張宗、上谷鮮于褒不相好”,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善”字原誤作“喜” ,書鈔卷三七引雲“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今據改。
〔七〕 “薦”,書鈔卷三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達”,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
〔八〕 “張汜、杜禽之徒與興厚善 ”,書鈔卷三七引同,惟“與興”二字作“興與”。“ 張汜”二字上姚本、聚珍本有“友人”二字,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
〔九〕 “常以臘日奉祠竈神以黃羊 ”,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按風俗通義祀典篇雲:“漢記:‘南陽陰子方積恩好施,喜祀竈,臘日晨炊而竈神見,再拜受神,時有黃羊,因以祀之。其孫識,執金吾,封原鹿侯;興,衛尉,鮦陽侯。家凡二侯,牧守數十。其後子孫常以臘日祀竈以黃羊。’”“漢記” ,即指東觀漢記。所引與類聚卷八0略有不同。
陰傅
陰傅封隱強侯。〔一〕七年,以隱強屬西,〔二〕徙封于丹陽,爲期思侯。〔三〕書鈔卷四八
〔一〕 “陰傅”,陰興第二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陰興傳略載其事。“傅”字範書作“博 ”。“隱強侯”,姚本、聚珍本作“□強侯”,範書同,李賢注云:“□強,縣屬汝南郡,在□水之北。”陰傅於永平元年封隱強侯。
〔二〕 “以隱強屬西”,此下有闕文。
〔三〕 “徙封于丹陽,爲期思侯” ,聚珍本注云:“司馬彪郡國志□強、期思並屬汝南郡,丹陽無期思地,此文有誤。”
傳七
竇融〔一〕
以軍功封寧武男。〔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三〕初學記卷二九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竺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曾慚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爲武鋒將軍。〔五〕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竇融將兵牧敘州。〔六〕書鈔卷三二
詔封竇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將軍、敘州牧、張掖屬國都尉竇融,執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虜隗囂,率厲五郡精兵,羌胡畢集,兵不血刃,而虜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篤意分明,斷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凡四縣封融爲安豐侯。 ”〔八〕御覽卷二00
竇融光武時數辭爵位,不許,〔九〕因上疏曰: “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融朝夕教導以經藝,不得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願其有才能,〔
一一〕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侯國哉!”〔一二〕他日會見,〔
一三〕迎詔曰:“公欲讓職還土,〔一四〕今相見,不宜論也。”類聚卷二一
竇融嗣子穆尚內黃公主,而融弟顯親侯竇友嗣子固尚沮陽公主,〔一五〕穆長子勳尚東海恭王女。〔一六〕竇氏一公,〔一七〕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與並代,〔一八〕自祖至孫,官府□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數,雖親戚功臣,莫與爲比。初學記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孫驕慢,乞骸骨歸第,詔許之。融卒,謁者奏穆父子自謂失勢,帝令將家屬歸本郡。〔二一〕書鈔卷三二
〔一〕 “竇融”,字周公,扶風平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以軍功封寧武男”,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王莽居攝中,爲強弩將軍司馬,東擊翟義,還攻槐裏,以軍功封建武男。”李賢注云:“ 東觀記、續漢書並雲‘寧武男’。”本條即據此輯錄。
〔三〕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 ”,此條御覽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五年夏,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與此當爲同一事。
〔四〕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融“復遣鈞上書曰:‘……謹遣同產弟友詣闕,口陳區區。’友至高平,會囂反叛,道絕,馳還,遣司馬席封間行通書”。李賢注:“東觀記及續漢書‘席’皆作‘虞’字。”本條即據此輯錄。聚珍本作“令弟友詣闕,道絕,馳還,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亦據李賢注和範書輯錄。
〔五〕 “融承製拜曾爲武鋒將軍” ,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
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報怨殺人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爲武鋒將軍,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賢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賢注首句原無“
竺”字,又無“融承製”一句,爲使文義完足,今據範書增補。通鑑卷四二亦引此條,僅有“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二句。
〔六〕 “竇融將兵牧敘州”,此句下原有“竇憲兄弟並列位,威鎮四海”二句,爲竇憲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憲傳。
《史記》卷一十七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
《漢書》卷五十二竇田灌韓傳第二十二
《十二怒漢》觀後感
《史記》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前漢紀》前漢孝元皇帝紀卷第二十二
《晉書》卷一百二十二 載記第二十二
《前漢紀》前漢孝成皇帝紀卷第二十七
《史記》卷一百一十四 東越列傳第五十四
《新五代史》卷七十 東漢世家第十
《後漢書》卷八十五 東夷列傳第七十五
《史記》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後漢書》卷三十二 樊宏陰識列傳第二十二
《漢書》卷六十五東方朔傳第三十五
《大唐西域記》卷十二 二十二國
《後漢書》卷四十上 班彪列傳第三十上 自東都主人以下分爲下卷
《史記》卷八十二 田單列傳第二十二
《十二怒漢》觀後感
《前漢紀》前漢孝宣皇帝紀卷第二十
《前漢紀》前漢孝元皇帝紀卷第二十三
十二怒漢觀後感
《後漢書》卷四十二 光武十王列傳第三十二
《前漢紀》前漢孝成皇帝紀卷第二十五
《前漢紀》前漢孝哀皇帝紀卷第二十八
《史記》卷五十二 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