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元紀二十 起閼逢困敦正月,盡旃蒙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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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元紀二十 起閼逢困敦正月,盡旃蒙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元紀二十 ∷起閼逢困敦正月,盡旃蒙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泰定帝

  諱伊蘇特穆爾,顯宗噶瑪拉之長子,裕宗珍戩之嫡孫也。初,北安王那木罕薨,世祖以噶瑪拉封晉王,代鎮北邊,至元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帝生於晉邸。大德六年,晉王薨,帝襲封,是爲嗣晉王。

  泰定元年年

  春,正月,乙未,以柰曼岱爲平章政事,善僧爲右丞相。

  帝以元夕,命有司于禁中張燈山爲樂。監察御史趙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荒淫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端。張燈雖細事,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帝遽命罷之,仍賜上尊酒,以嘉其忠直。

  辛丑,諸王、大臣請立皇太子。

  壬寅,以故丞相拜珠子達勒瑪實哩爲宗仁衛親軍都指揮使,徹爾哈爲左右衛阿蘇親軍都指揮使。

  自延祐末,水旱相仍,民不聊生。及拜珠入相,振立綱紀,裁不急之務,杜僥倖之門。英宗倚之,相與勵精圖治,故天下晏然有樂生之心。奸臣畏之,卒構鍋難。特克實等既伏誅,帝乃詔有司備儀衛,百官、耆宿前導,輿拜珠畫像於海雲寺,大作佛事,觀者萬數,無不嘆惜泣下。中書言:“拜珠盡忠效節,殞於羣兇,宜賜褒崇,以光後世。”制贈清忠一德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東平王,諡忠獻。復官其二子,以長宿衛。

  拜珠母齊喇氏,年二十二,寡居守節。初,拜珠爲太常禮儀使,方弱冠,吏就第請署事,適在後圃閱羣戲,母厲聲呵之曰:“官事不治,若所爲,豈大臣事耶?”拜珠深自克責。一日,入內侍宴,英宗素知其不飲,是日,強以數杯。既歸,母戒之曰:“天子試汝量,故強汝飲。汝當日益戒懼,無酣於酒。”又嘗代祀睿宗原廟,歸,母問之曰:“真定官府待汝若何?”對曰:“所待甚重。”母曰:“彼以天子威靈,汝先世勳德故耳,汝何有焉!拜珠之賢,母之教也。後封東平王夫人。

  命僧諷西番經於天光殿。

  甲辰,敕譯《列聖制誥》及《大元通制》,刊本賜百官。

  戊申,八番生蠻來附,置長官司以撫之。

  己酉,命諸王遠徙者悉還其部。召親王圖卜特穆爾於瓊州,阿穆爾克於大同。初,英宗在上都,謂拜珠曰:“朕兄弟實相友愛,曩以小人譖訴,俾居遠方,當亟召還,明正小人離間之罪。”未及召而遇弒,至是帝悉召之。

  甲寅,敕高麗王王璋歸國。璋嘗請於仁宗,降御香,南遊江、浙,至寶陀山而還。及英宗即位,復請降香於江南,許之。行至江南,遣使急召,令騎士擁逼以行,璋侍從皆奔竄。還至京師,命中書省護送本國安置。璋遲留不即發,英宗下璋於刑部。既而祝,置之石佛寺,尋又流璋於吐番。帝即位,以大赦得還。至是命璋還本國,仍歸其沈王印。

  丙辰,賜故監察御史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妻子鈔各千錠。

  敕封解州鹽池神曰靈富公。

  賑廣德諸州飢。

  虞集赴召至京師,除國子司業,尋遷祕書少監。

  翰林侍講學士袁桷辭歸,許之。桷嘗請購求遼、金、宋三吏遺書,爲議以上,所列應採之書,最爲該博,時不能用。

  二月,丁巳朔,作顯宗影堂。

  己未,修西番佛事於壽安山,僧四十人,三年乃罷。

  庚申,監察御史傅巖起、李嘉賓言:“遼王托克托,乘國有隙,誅屠骨肉,其惡已彰,恐懷疑貳。如令歸藩,譬之縱虎出柙。請廢之,別立近族以襲其位。”不報。

  甲子,作佛事,命僧八百人及倡優百戲,導帝師遊京城。

  先是英宗在上都,使左丞蘇蘇召翰林吳澄撰《金字藏經序》,澄曰:“主上寫經祈福,甚盛舉也。若用以追薦,臣所未知。蓋福田利益,雖人所樂聞,而輪迴之事,彼習其學者,猶或不言。不過謂爲善之人,死則上通高明,其極品與日月齊光;爲惡之人,死則下淪污穢,其極下則與沙蟲同類。其徒遂爲薦拔之說以惑世人。今列聖之神,上同日月,何庸薦拔!且國初以來,寫經追薦,不知幾舉,若未效,是無佛法矣;若已效,是誣其祖矣。撰爲文辭,不可以示後世,請俟駕還奏之。”會南坡之變,事得寢。及帝即位,佛事益盛。

  舊制,臺憲歲各舉守令、推官二人,有罪連坐。至是言其不便,庚午,命中書復於常選擇人用之。

  壬申,上大行皇帝尊諡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國語曰格根皇帝。

  甲戌,浙江行省左丞趙簡,請開經筵及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臣子孫學。遂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呼圖嚕圖爾密實、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以《帝範》、《資治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進講,復敕右丞相額森特穆爾領之。文原尋以疾致仕歸。

  丁丑,監察御史宋本言:“逆賊特克實等雖伏誅,其黨樞密副使阿薩爾,身親弒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請早正天討。”先是太廟仁宗室主爲盜竊去,久而未獲,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猶治罪。太常失典守及在京應捕官,皆當罷去。”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寵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滯機務。宜戒飭臣僚,自非入宿衛日,必詣所置治事。”皆不報。

  戊寅,監察御史李嘉賓劾逆黨左阿蘇衛指揮使圖特穆爾,罷之。

  賑紹興諸路飢。

  先是至治末,詔作太廟,議者習見同堂異室之制。乃作十三室,未及遷奉而國有大故。有司疑於昭穆之次,命集議之。吳澄議曰:“世祖混一天下,悉考古制而行之。古者天子七廟,廟各爲宮,太祖居中,左三廟爲昭,右三廟爲穆,神主各以次遞遷。其廟之宮,頗如今之中書六部。夫省部之設,亦仿金、宋,豈以宗廟敘次而不考古乎?”時有司以急於行事,竟如舊制雲。

  國學舊法,每以積分次第,貢以出官。執政用監丞張起巖議,欲廢之,而以推擇德行爲務,中書左司員外郎許有壬折之曰:“積分雖未盡善,然可得博學能文之士。若曰惟德行之擇,其名固嘉,恐皆厚貌深情,專意外飾,或懵不能識一丁矣。”

  三月,丁亥朔,罷徽政院,立詹事院。

  以同知宣政院事楊庭玉爲中書參知政事。

  以祕書少監虞集爲禮部考試官。初,集與元明善劇論以相切劘,明善言集治諸經,惟程、朱諸儒傳注耳,自漢以來先儒所嚐盡心者,考之殊未博。集初不相下,後以明善之言爲然,每見明經之士,即以其言告之。至是謂同列曰:“國家科目之法,諸經傳注各有所主者,將以一道德,同風俗,非欲使學者專門擅業,如近代《五經》學究之固陋也。聖經深遠,非一人之見可盡。試藝之文,惟其高者取之,不必先有主意;若先定主意,則求賢之心狹,而差自此始矣。”後兩爲考官,率持是說,故所取每稱得人。

  戊戌,廷試進士,賜巴喇、張益等八十四人及第、出身;會試下第者亦賜教官有差。

  庚子,以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囊嘉岱兼宣政院使,往徵西番。

  丙午,御大明殿,冊巴拜哈斯氏爲皇后,皇子喇實晉巴爲皇太子。

  己酉,以皇子巴的瑪伊爾克布嗣封晉王。

  泰寧王邁努卒,以其子策璘沁多爾濟嗣。

  庚戌,監察御史宋本、李嘉賓、傅巖起言:“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之職,濫假僧人,及會福、殊祥二院,並辱名爵,請罷之。”不報。

  以臨洮諸縣旱飢,賑之。

  廣西橫州猺寇永淳縣。

  夏,四月,戊午,廉恂罷,爲集賢大學士,食其祿終身。

  己未,以硃字詔賜帝師所居薩斯嘉部。

  庚申,詔整飭御史臺。

  作昭聖皇后御容殿於普慶寺。

  親王圖卜特穆爾還,至潭州,有詔止之。居數月,乃行。辛酉,至上都,賜車帳、駝馬。

  甲子,帝如上都。以講臣多高年,命虞集與侍讀學士王結執經以從,集自是歲常在行經筵之制,取經史中切於心德治道者,用國語、漢文兩進讀。潤譯之際,患夫陳聖學者未易盡其要,指時務者難於極其情,每選一時精於其學者爲之,猶數日乃成一篇。集爲反覆古今名物之辨以通之,然後得以無訛。其辭之所達,萬不及一,則未嘗不退而竊嘆也。

  發兵民築渾河堤。

  辛未,月食既。

  癸酉,以太子詹事圖們特爾爲中書平章政事。

  甲戌,命咒師作佛事以厭雷。

  庚辰,以風烈、月食、地震,手詔戒飭百官,並令大都守臣集議以聞。王結昌言於朝曰:“今朝廷君子小人混淆,刑政不明,官賞太濫,故陰陽錯謬,咎徵荐臻,宜修政事以弭天變。”

  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爲羣,剽劫殺人桓州道中。既逮捕,舒瑪爾節奏釋之。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間朱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從者奪以入。朱泣訴於中書,舒瑪爾節庇不問。於是國子監丞宋本復抗言:“特克實餘黨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朱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災異之見,職此之由。”辭氣激奮,衆皆聳聽。

  辛巳,太廟新殿成。

  五月,丁亥,監察御史董鵬南、劉潛等以災異上言:“平章柰曼臺,宣政院使特穆爾布哈,詹事圖們達爾,黨附逆徒,身虧臣節,太常守廟不謹,遼王擅殺宗親,布哈實裏矯制亂法,皆蒙寬宥,甚爲失刑,宜定其罪以銷天變。”不允。

  己丑,帝諭都爾蘇曰:“朕即位以來,無一人能執法爲朕言者。知而不言則不忠,且陷人於罪。繼自今,凡有所知,宜悉以聞,使朕明知法度,斷不敢自縱。非獨朕身,天下一切政務能守法以行,則衆皆乂安,反是則天下罹於憂苦矣。”又曰:“凡事防之於小則易,救之於大則難。爾其以朕言明告於衆,俾知所慎。”

  壬辰,御史臺圖呼魯、寧珠言:“御史奏災異屢見,宰相宜避位以應天變,可否仰自聖裁。顧惟臣等爲陛下耳目,有徇私違法者,不能糾察,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以授賢能。”帝曰:“御史所言,其失在聯,卿等何必遽爾!”圖呼魯又言:“臣已老病,恐誤大事,乞先退。”於是中書省臣烏溫都爾、張珪、楊庭玉皆抗疏乞罷。丞相舒瑪爾節、都爾蘇言:“比者災異,陛下以憂天下爲心,反躬自責,謹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敕臣等各勤乃職,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爲左右相,才下識昏,當國大任,無所襄贊,以致災祲,罪在臣等,所當退黜,諸臣何罪!”帝曰:“卿若皆辭避而去,國家大事,朕孰與圖之!宜各相諭,以勉乃職。”

  癸巳,前翰林學士小云石哈雅卒,贈集賢學士,追封京兆郡公,諡文靖。初,議科舉事,小云石哈雅多所建明,忽喟然嘆曰“辭尊居卑,昔賢所尚也。今禁林清選,與所讓軍資孰高?人將議吾後矣。”乃稱疾,辭還江南,賣藥於錢塘市中;詭姓名,易服色,人無有識之者。

  戊午,遷列聖神主於太廟新殿。

  辛丑,循州猺寇長樂縣。

  丙午,御史高奎上書,請求直言,辨邪正,明賞罰,帝善其言,賜以銀幣。

  己酉,賓州民方二爲寇,有司捕擒之。

  癸丑,詹事丞回回請如裕宗故事,擇名儒輔太子,敕中書省臣訪求以聞。回回,博果密之子,庫庫之兄也,敦默寡言,嗜學能文,歷山南、淮西、河南廉訪使,皆有政聲。

  中書平章政事張珪與樞密院、御史臺、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郎宋文纘詣上都奏之,其略曰:

  “前宰相特們德爾,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始以贓敗。諂附權奸實勒們及嬖倖額勒實班之徙,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當英廟之初,與實勒們等恩義相許,表裏爲奸,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天討元兇,實勒們之黨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由是羣邪並進,如逆賊特克實之徒,名爲義子,實其心腹,構成弒逆;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雖剖棺戮屍,誅滅其家,猶不足以蔽罪;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世祖時,阿哈瑪特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特們德爾之奸惡者哉!宜遵成憲,仍籍特們德爾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奸。特克實之黨,結謀弒逆,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比奉旨:‘諸王額特布哈等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衆,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復舉。’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弒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額特布哈之徒以謝天下。遼王托克托,位冠宗室,居鎮遼東,乘國家有變,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聞者切齒。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臣恐國之綱紀,由此不振。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托克托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宜削奪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武備卿濟裏,前太尉布哈,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報,專務奸欺,矯制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古哈,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夫匹婦含冤,三年不雨,以此論之,即非細務。宜以濟裏、布哈仍付刑曹,鞫正其罪。

  “賈胡中賣寶物,始自成宗,分珠寸石,售直萬金。以經國有用之鈔,而易此不濟飢寒之物,大抵皆時貴與中貴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價直,且至十倍,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宜下令禁止,其累朝未酬寶價,俟國用饒給日議之。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近詔雖罷之,又聞奸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宜守前詔,示民有信。

  “蕭拜珠、楊多爾濟等,枉遭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比奉明詔,還給元業,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苟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宜如前詔以元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額森特穆爾之徒,遇朱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奸宿館所。有司以扈從上都爲解,竟勿就鞫。宜遵世祖成憲,以奸人付有司鞫之。

  “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奸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蜑戶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採,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爲蟲魚傷死者衆,遂罷珠戶爲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齊爾等又獻利於實勒們,創設提舉司監採;廉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溫都爾冒啓中旨,馳驛督採,耗廩食,疲民驛,非世祖舊制,請悉罷之。

  “特克實弒逆之變,學士布哈、指揮布延呼裏、院使圖古思,皆以無罪死;特們德爾專權之際,御史徐元素以言事瑣項死東平,及賈圖沁布哈之囑,皆未申理。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

  “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宜悉遵世祖成憲,凡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員冗者悉減併除罷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未嘗徼福於僧道也。至元三十年,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餘。僧徒又復營幹近侍,買作佛事,歲用鈔數千萬錠。僧徒貪慕貨利,養妻子,彼行既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餘悉罷。遊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宦者、女紅、太醫、陰陽之屬,不可勝數。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徵入不足以給之,耗國損民爲甚。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餘悉簡汰。

  “參卜郎盜,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貲糧。宜遣良使抵巢招諭,仍敕邊吏勿生事,則遠人格矣。

  “世祖時,準北內地惟輸丁稅,特們德爾爲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併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磧作熟收徵,徼名興利,農民流徙。宜如舊制,止徵丁稅,其括勘之糧及沙磧之稅悉除之。

  “世祖左右之臣,雖甚愛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比年賞賜氾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嘉悅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嫁女娶婦,或以技物呈獻,遞互奏請,要求賞賜,既傷財用,復啓幸門。自今以後,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跡,不宜加以賞賜,請著爲令。”

  議凡數千言,辭甚剴切。六月,庚申,珪至上都,奏上,帝不允。珪復進曰:“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悉行之。”帝終不能用。

  癸亥,作禮拜寺於上都及大同路。

  丙寅,遣使招諭西番。

  遣庫庫楚等詣高麗,取女子三十人。

  廣西、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乞遣其子弟朝貢,許之。

  丁卯,大幄殿成。

  癸酉,帝受佛戒於帝師。

  己卯,詔:“疏決繫囚,存恤軍士,免天下和買雜役三軍,蜑戶差稅一年。遠仕瘴地,身故不得歸葬,妻子流落者,有司資給遣還,仍著爲令。”

  雲南大理路你囊爲寇。

  是月,大同渾源河、直定滹沱河、陝西渭水、黑水、渠州江水皆溢,並漂民廬舍。

  秋,七月,丙戌,思州平茶楊大車、酉陽州冉世昌寇小石耶、凱江等寨,調兵捕之。

  癸卯,罷廣州、福建等處採珠蜑戶爲民,仍免差稅一年。

  丁未,中書省言:“東宮衛士,先朝止三千人,今增至萬七千,請命詹事院汰去,仍依舊制。”從之。

  戊申,以籍入特們德爾及子班坦、觀音努貲產給還其家。

  是月,朝邑、楚丘、濮陽黃河溢,固安州清河溢,任縣沙、灃、洛水皆溢;真定、廣平、廬州等十一郡雨傷稼;龍慶州雨雹,大如雞卵,平地深三尺;定州唐河溢、山崩。免河渠營田租,餘賑恤有差。

  廣西慶遠猺酋潘父絹等率衆來降,署簿、尉等官有差。

  八月,丙辰,享太廟。

  丁巳,禁言赦前事。

  庚申,市牝馬萬匹,取〈阝莢〉酒。

  庚午,作中宮金脊殿。

  辛未,繪帝師帕克斯巴像十一。頒各行省,俾塑祀之。

  丁丑,帝至自上都。

  罷浚玉泉山河役。

  癸未,秦州成紀縣大雨,山崩水溢,壅土至來谷河成丘阜。

  九月,丙申,葺太祖神御殿。

  乙巳,昭聖元獻皇后忌日,修佛事,飯僧萬人。

  癸丑,奉元路長安縣大雨,灃水溢;延安路洛水溢。

  冬,十月,丁巳,監察御史王士元請早諭教太子,帝嘉納之。

  戊午,享太廟。

  庚申,命左右相日直禁中,有事則赴中書。

  己巳,雲南車裏蠻爲寇,遣鄂爾多招諭之,其酋出降。

  壬申,安南國世子陳日爌遣使朝貢。

  真州珠金沙河、吳江州諸河淤塞,詔有司傭民丁浚之。

  丁丑,封親王圖卜特穆爾爲懷王,賜金印。

  徒封雲南王旺沁爲樑王,仍以其子特穆爾襲封雲南王。

  壬午,肇慶猺黃寶纔等降。

  延安路飢,發義倉賑之;廣東道及武昌江夏縣飢,賑糶有差。

  以魯國大長公主女適懷王。

  十一月,癸巳,遣兵部員外郎宋本、吏部員外郎鄭立、阿魯輝、工部主事張成、太史院都事費著,分調閩海、兩廣、雲南、四川選。

  辛丑,造金字蓋飾,以七寶貯佛舍利。

  甲辰,作歇山鹿頂樓於上都。

  庚戌,招諭融州蠻。

  賑河間等路飢。

  十二月,癸丑,以岑世興,黃勝許爲安遠大將軍,遙領漢洞軍民安撫使,世興仍來安路總管。勝許致仕,其子志熟襲上思州知州。

  乙卯,雲南猺阿吾及歪鬧爲寇,行省督兵捕之。

  庚申,同州地震,有聲如雷。

  癸亥,鹽官州海水溢,屢壞堤障,浸城郭,遣使祀海神,仍與有司視形勢所便。還,請壘石爲塘,帝曰:“築塘,是重勞吾民也,其增石囤捍禦。”

  丙寅,命翰林、國史院纂修英宗、顯宗《實錄》。

  敕:“內外百官,凡行朝賀等禮,雨雪免朝服。”

  辛未,新作棕殿成。

  己亥,太白經天。

  曲赦重囚三十八人,爲三宮祈福。

  夔路容米洞蠻田先什用等九洞爲寇,四川行省遣使諭降五洞,餘發兵捕之。

  太子賓客巴圖,江浙行省平章鄂囉歡之次子也,以疾辭職,寓居高郵。英宗命爲江南行臺御史大夫,巴圖固辭,詔以平章之祿歸養於家,復賜鈔十萬緡。所服藥須空青,詔遣使江南訪求之,巴圖辭謝曰:“臣曩膺重寄,深懼弗稱,況敢叨濫厚祿以受重賜乎!”並以所給平章之祿歸有司。是歲,還京師,卒。朝廷知其貧,賻鈔二萬五千貫。御史奏益一萬貫,仍還所辭祿。妻鴻吉哩氏弗受,曰:“始巴圖仕於朝,不敢虛受廩祿,今沒矣,苟受是祿,非其意也。”卒辭之。

  王克敬爲兩浙鹽運使司,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溫州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里外與吏卒雜處者!自今毋得逮婦人!”建議著爲令。

  泰定二年年

  春,正月,乙未,以畿甸不登,罷春畋。

  禁后妃、諸王、駙馬毋通星術之士,非司天官不得妄言禍福。

  敕:“御史臺選舉,與中書合議以聞。”

  中書省言:“江南民貧僧富,諸寺觀田土,非宋舊制並累朝所賜者,仍請如舊制與民均役。”從之。

  以籍入巴斯吉斯地賜故監察御史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妻子各十頃。

  戊戌,造象輦。

  西番參卜郎來降,賜其酉班術兒銀鈔幣帛。

  辛丑,懷王圖卜特穆爾出居於建康。

  甲辰,奉安顯宗像於永福寺,給祭田百頃。

  廣西山獠爲寇,命所在有司捕之。

  庚辰,詔諭宰臣曰:“曏者綽爾、罕察苦魯及山後皆地震,內郡大小民飢。朕自即位以來,惟太祖開創之艱,世祖混一之盛,與人民共享安樂,常懷祗懼,災沴之至,莫測其由。豈朕思慮有所不及而事或僣差,故以此示儆歟?卿等其與諸司集議便民之事,其思自死罪始,議定以聞,朕將肆赦焉。”

  賑肇慶等處飢。

  閏月,壬子朔,詔赦天下,除江淮創科包銀,免被災地差稅一年。

  庚申,修緊狐嶺、色澤、桑乾嶺道。

  乙丑,命整治屯田。

  河南行省左丞姚煒請禁屯田吏蠶食屯戶,及勿務增羨以廢裕民之意,不報。

  丁卯,中書省言國用不足,請罷不急之費,從之。

  己巳,修滹沱河堰。

  壬申,罷永興銀場,聽民採煉,以十分之二輸官。

  罷松江都水庸田使司,命州縣正官領之,仍加兼知渠堰事。

  癸酉,作棕毛殿。

  丙子,浙西道廉訪司言:“四方代祀之使,棄公營私,多不誠潔,以是神不歆格,請慎擇之。”

  山南廉訪使特穆格請削降特克實所用驟升官。

  己卯,階州土番爲寇,鞏冒總帥府調兵御之。

  山東廉訪使許師敬請頒族葬制,禁用陰陽、相地邪說。

  雄州歸信諸縣大雨,河溢,被災者萬一千六百五十戶,賑鈔三萬錠。

  二月,甲申,祭先農。

  丙戌,頒《道經》於天下名山宮殿。

  丁亥,平伐酉率衆十萬來降,土官三百六十人請朝。湖廣行省請汰其衆還部,以四十六人入覲,從之。

  辛卯,爪哇國來獻方物。

  廣西猺潘寶陷柳城縣。

  己亥,命西僧作燒壇佛事於延華閣。

  封阿里密實爲和國公,張珪爲薟國公,仍知經筵事。以中書右丞善僧爲平章政事。

  庚子,姚煒以河水屢決,請立行都水監於汴梁,仿古法備捍,仍命瀕河州縣正官皆兼知河防事;從之。

  丙午,造玉御牀。

  賑通、漷二州飢。大都、鳳翔諸路飢,賑糶有差。

  三月,癸丑,修曹州濟陰縣河堤,役民丁一萬八千五百人。

  甲寅,禁捕天鵝。

  辛酉,鹹平府清河、滱河合流,失故道,壞堤堰,敕蒙古軍千人及民丁修之。

  乙丑,帝如上都。

  乙亥,安南來貢方物。

  荊門州旱,肇慶諸路飢,賑之。

  鑑察御史策丹從帝至上都,疏糾中書參知政事楊庭玉贓罪,不報。即納印還京師,帝遣使召復任。夏,四月,策丹覆上章劾庭玉,罷職鞫訊,竟如所言。又劾平章政事圖們岱爾,入集賽之目,英宗遇弒,必預聞其謀。帝不省,而賜圖們岱爾帶,策丹遂辭職,改工部員外郎。

  丁亥,作吾殿。

  癸巳,和市牝馬有駒者萬匹,敕宿衛駝馬散牧民間者,歸官廄飼之。

  丁酉,濮州鄄城縣言城西堯冢上有佛寺,請徙之,不報。

  丙午,僰夷及蒐雁遮殺雲南行省所遣諭蠻使者,敕追捕之。

  丁未,封后父和勒克察爾爲威靖王。

  戊申,以許師敬爲中書左丞;中政使馮享爲中書參知政事,仍中政使。

  鞏昌路伏羌縣大雨,山崩。

  五月,辛酉,高麗國王王璋卒。

  璋之留京師也,構萬卷堂於其邸,招致閻復、姚燧、趙孟頫、虞集等與之遊處,以考究自娛。時有鮮卑僧上言,帝師帕克斯巴,制蒙古字以利國家,宜令天下立祠比孔子,有詔公卿耆老會議。國公楊安普力主其說,璋謂安普曰:“師制字有功於國,祀之自應古典,何必比之孔氏!孔氏百王之師,其得通祀,以德不以功,後世恐有異論。”言雖不納,聞者韙之。科舉之設,璋嘗以姚燧之言白於仁宗,及李孟執政,遂奏行焉,其端實自璋發也。右丞相圖嚕罷,帝欲以璋爲相,璋固辭曰:“臣小國藩宣之寄,猶懼不任,乞付於子,況朝廷之上相哉!敢以死請。”帝笑曰:“固知渠善避權也。”性好賢疾惡,尤喜談宋事。嘗使僚佐讀《東都事略》,至王旦、李沆、富弼、韓琦、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諸傳,必舉手加額以致景慕;至丁謂、蔡京、章惇等傳,未嘗不切齒憤惋。及是卒於京邸,賜諡曰忠宣。

  辛未,遣察納使於周王和實拉。

  丙子,舒馬爾節等以國用不足,請裁廄馬,汰衛士,及節諸王濫賜,從之。

  浙西諸郡霖雨,江湖水溢,命江浙行省興役疏泄之。

  置諫議書院於昌平縣,祀唐劉蕡。

  大都路檀州大水,平地深丈有五尺;汴梁路十五縣河溢;江陵路江溢。

  六月,己卯朔,皇子生,命巫祓除於宮。

  葺萬歲山殿。

  廣西靜江猺爲寇,宣慰使發兵討捕。既而柳州猺亦謀變,戍兵討斬之。

  癸未,潯州平南縣猺爲寇,達嚕噶齊圖堅、都監姚泰享死之。

  丙申,中書參知政事尊達布哈言:“大臣兼領軍衛,前古所無。

  特克實以御史大夫,額森特穆爾以知樞密院事,皆領衛兵,如虎而翼,故成逆謀。今軍衛之職,請勿以大臣領之,庶勳舊之家得以保全。”從之,仍賜幣帛以旌其直。

  丁酉,敕廣西守將捕靜江猺寇,旋命湖廣行省督所屬捕柳州猺。

  息州民趙醜廝、郭菩薩,妖言彌勒佛當有天下;有司以聞,命宗正府、刑部、樞密院、御史臺及河南行省官雜鞫之。

  丁未,立都水庸田使司,浚吳、鬆二江。

  通州三可縣大雨,水丈餘;潼川府綿江、中江水溢入城郭;冀寧路汾水溢;秦州秦安山移。

  秋,七月,庚戌,遣阿實特祀宅神於北部行幄。

  甲寅,寧珠、許師敬編類《帝訓》成,請於經筵進講,仍俾皇太子觀覽,命譯其書以進。

  丙辰,享太廟。

  播州蠻黎平愛等集羣夷爲寇,湖廣行省請兵討之,不許;詔播州宣撫使楊額勒布哈招諭之。

  戊午,遣使代祀龍虎、武當二山。

  己未,置車裏軍民總管府,以土人寒賽爲總管,佩金虎符。

  中書省言:“往歲徵猺,廉訪使劾其濫殺,今凡出師,請廉訪司官一員蒞軍糾正。”從之。

  癸亥,以許師敬及郎中邁閭兼經筵官。

  廣西諸猺寇城邑,遣湖廣行省左丞奇珠、兵部尚書李大成、中書舍人邁閭將兵二萬二千人討之,仍以諸王鄂爾多罕監其軍。

  庚午,以國用不足,罷書金字《藏經》。

  辛未,立河南行都水監。

  申禁漢人藏執兵仗;有軍籍者,出征則給之,還,復歸於官。

  壬申,御史臺言:“廉訪司蒞軍,非世祖舊制。賈胡鬻寶,西僧修佛事,所費不貲,於國無益,並宜除罷。”從之。

  敕太傅圖臺、太保圖呼嚕日至禁中集議國事。

  敕山東州縣收養流民遺棄子女。

  是月,宗仁衛屯田隕霜殺禾;睢州河決。

  八月,戊子,修上都香殿。

  辛卯,雲南白夷寇雲龍州。

  辛丑,敕:“諸王私入京者,勿供其所用;諸部曲宿衛私入京者罪之。”

  衛輝路汲縣河溢。◎元紀二十 ∷起閼逢困敦正月,盡旃蒙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泰定帝

  諱伊蘇特穆爾,顯宗噶瑪拉之長子,裕宗珍戩之嫡孫也。初,北安王那木罕薨,世祖以噶瑪拉封晉王,代鎮北邊,至元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帝生於晉邸。大德六年,晉王薨,帝襲封,是爲嗣晉王。

  泰定元年年

  春,正月,乙未,以柰曼岱爲平章政事,善僧爲右丞相。

  帝以元夕,命有司于禁中張燈山爲樂。監察御史趙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荒淫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端。張燈雖細事,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帝遽命罷之,仍賜上尊酒,以嘉其忠直。

  辛丑,諸王、大臣請立皇太子。

  壬寅,以故丞相拜珠子達勒瑪實哩爲宗仁衛親軍都指揮使,徹爾哈爲左右衛阿蘇親軍都指揮使。

  自延祐末,水旱相仍,民不聊生。及拜珠入相,振立綱紀,裁不急之務,杜僥倖之門。英宗倚之,相與勵精圖治,故天下晏然有樂生之心。奸臣畏之,卒構鍋難。特克實等既伏誅,帝乃詔有司備儀衛,百官、耆宿前導,輿拜珠畫像於海雲寺,大作佛事,觀者萬數,無不嘆惜泣下。中書言:“拜珠盡忠效節,殞於羣兇,宜賜褒崇,以光後世。”制贈清忠一德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東平王,諡忠獻。復官其二子,以長宿衛。

  拜珠母齊喇氏,年二十二,寡居守節。初,拜珠爲太常禮儀使,方弱冠,吏就第請署事,適在後圃閱羣戲,母厲聲呵之曰:“官事不治,若所爲,豈大臣事耶?”拜珠深自克責。一日,入內侍宴,英宗素知其不飲,是日,強以數杯。既歸,母戒之曰:“天子試汝量,故強汝飲。汝當日益戒懼,無酣於酒。”又嘗代祀睿宗原廟,歸,母問之曰:“真定官府待汝若何?”對曰:“所待甚重。”母曰:“彼以天子威靈,汝先世勳德故耳,汝何有焉!拜珠之賢,母之教也。後封東平王夫人。

  命僧諷西番經於天光殿。

  甲辰,敕譯《列聖制誥》及《大元通制》,刊本賜百官。

  戊申,八番生蠻來附,置長官司以撫之。

  己酉,命諸王遠徙者悉還其部。召親王圖卜特穆爾於瓊州,阿穆爾克於大同。初,英宗在上都,謂拜珠曰:“朕兄弟實相友愛,曩以小人譖訴,俾居遠方,當亟召還,明正小人離間之罪。”未及召而遇弒,至是帝悉召之。

  甲寅,敕高麗王王璋歸國。璋嘗請於仁宗,降御香,南遊江、浙,至寶陀山而還。及英宗即位,復請降香於江南,許之。行至江南,遣使急召,令騎士擁逼以行,璋侍從皆奔竄。還至京師,命中書省護送本國安置。璋遲留不即發,英宗下璋於刑部。既而祝,置之石佛寺,尋又流璋於吐番。帝即位,以大赦得還。至是命璋還本國,仍歸其沈王印。

  丙辰,賜故監察御史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妻子鈔各千錠。

  敕封解州鹽池神曰靈富公。

  賑廣德諸州飢。

  虞集赴召至京師,除國子司業,尋遷祕書少監。

  翰林侍講學士袁桷辭歸,許之。桷嘗請購求遼、金、宋三吏遺書,爲議以上,所列應採之書,最爲該博,時不能用。

  二月,丁巳朔,作顯宗影堂。

  己未,修西番佛事於壽安山,僧四十人,三年乃罷。

  庚申,監察御史傅巖起、李嘉賓言:“遼王托克托,乘國有隙,誅屠骨肉,其惡已彰,恐懷疑貳。如令歸藩,譬之縱虎出柙。請廢之,別立近族以襲其位。”不報。

  甲子,作佛事,命僧八百人及倡優百戲,導帝師遊京城。

  先是英宗在上都,使左丞蘇蘇召翰林吳澄撰《金字藏經序》,澄曰:“主上寫經祈福,甚盛舉也。若用以追薦,臣所未知。蓋福田利益,雖人所樂聞,而輪迴之事,彼習其學者,猶或不言。不過謂爲善之人,死則上通高明,其極品與日月齊光;爲惡之人,死則下淪污穢,其極下則與沙蟲同類。其徒遂爲薦拔之說以惑世人。今列聖之神,上同日月,何庸薦拔!且國初以來,寫經追薦,不知幾舉,若未效,是無佛法矣;若已效,是誣其祖矣。撰爲文辭,不可以示後世,請俟駕還奏之。”會南坡之變,事得寢。及帝即位,佛事益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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