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家》三十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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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三十六,數中有術,術中有數。陰陽燮理,機在其中。機不可設,設則不中。
第01計瞞天過海: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
第02計圍魏救趙:共敵不如分敵,敵陽不如敵陰。
第03計借刀殺人:敵已明,友未定,引友殺敵。不自出力,以《損》推演。
第04計以逸待勞:困敵之勢,不以戰。損剛益柔。
第05計趁火打劫: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
第06計聲東擊西:敵志亂萃,不虞。坤下兌上之象,利其不自主而取之。
第07計無中生有:誑也,非誑也,實其所誑也。少陰、太陰、太陽。
第08計暗渡陳倉:示之以動,利其靜而有主,“益動而巽”。
第09計隔岸觀火:陽乖序亂,陰以待逆。暴戾恣睢,其勢自斃。順以動豫,豫順以動。
第10計笑裏藏刀:信而安之,陰以圖之。備而後動,勿使有變。剛中柔外也。
第11計李代桃僵:勢必有損,損陰以益陽。
第12計順手牽羊:微隙在所必乘,微利在所必得。少陰,少陽。
第13計打草驚蛇:疑以叩實,察而後動。復者,陰之媒也。
第14計借屍還魂: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第15計調虎離山:待天以困之,用人以誘之,往蹇來返。
第16計欲擒姑縱:逼則反兵,走則減勢。緊隨勿迫,累其氣力,消其鬥志,散而後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第17計拋磚引玉:類以誘之,擊蒙也。
第18計擒賊擒王:摧其堅,奪其魁,以解其體。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第19計釜底抽薪:不敵其力,而消其勢,兌下乾上之象。
第20計混水摸魚:乘其陰亂,利其弱而無主。隨,以嚮晦入宴息。
第21計金蟬脫殼:存其形,完其勢;友不疑,敵不動。巽而止蠱。
第22計關門捉賊:小敵困之。剝,不利有攸往。
第23計遠交近攻:形禁勢格,利從近取,害以遠隔。上火下澤。
第24計假道伐虢:兩大之間,敵脅以從,我假以勢。困,有言不信。
第25計偷樑換柱:頻更其陣,抽其勁旅,待其自敗,而後乘之。曳其輪也。
第26計指桑罵槐:大凌小者,警以誘之。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第27計假癡不癲:寧僞作不知不爲,不僞作假知妄爲。靜不露機,雲雷屯也。
第28計上屋抽梯:假之以便,唆之使前,斷其援應,陷之死地。遇毒,位不當也。
第29計樹上開花:借局佈勢,力小勢大。鴻漸於陸,其羽可以爲儀也。
第30計反客爲主:乘隙插足,扼其主機,漸之進也。
第31計美人計:兵強者,攻其將;將智者,伐其情。將弱兵頹,其勢自萎。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第32計空城計:虛者虛之,疑中生疑。剛柔之際,奇而復奇。
第33計反間計:疑中之疑。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第34計苦肉計: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間以得行。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第35計連環計:將多兵衆,不可以敵,使其自累,以殺其勢。在師中吉,承天寵也。
第36計走爲上:全師避敵。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新元史》卷六十九·志第三十六
讀《三十六計》有感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第八十六
《元史》卷八十六 志第三十六
《宋史》卷六十三 志第十六
《新元史》卷一百六十三·列傳第六十
《明史》卷六十 志第三十六
《舊唐書》卷八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元史》卷一百六十六 列傳第五十三
《清史稿》卷二百七十六 列傳六十三
《南史》卷四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南史》卷三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新元史》卷一百三十六·列傳第三十三
《清史稿》卷二百六十六 列傳五十三
《元史》卷一百七十六 列傳第六十三
《新唐書》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讀《兵法三十六計》有感
《新唐書》卷四十六 志第三十六
《後漢書》卷四十六 郭陳列傳第三十六
《新元史》卷九十六·志第六十三
《清史稿》卷一百九十六 表三十六
三十六計讀後感
《隋書》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
《清史稿》卷六十一 志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