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經(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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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經(同人)
13.同人(卦十三)



ⅵ(離下乾上)

《同人》: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爲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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